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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持槍打人遭逮 還向被害人討律師費和生活費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11日09:23 • 發布於 2019年07月11日06:09 • 羅浚濱
持槍嫌犯打人向被害人索要律師費和生活費還涉性侵
新竹地方法院。(羅浚濱攝)

持有改造長短槍的方姓男子,借鄭姓女子短槍和人談判,自帶改造衝鋒槍到場,毆打2名女姓被害人,為警查獲後竟向被害人及家人恐嚇索取律師費和入獄生活費,並涉性侵被害人家人,新竹地院認方男惡性重大,依違反槍彈和傷案等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半。

判決書指出,2017年底,40歲方男向綽號「小龜」取得仿英國STEN MK衝鋒槍、改造手槍及11發子彈。

2018年7月19日,鄭姓女子在新竹市笑傲江湖KTV與1名女子發生爭執,2人相約20日凌晨在關新路與關東路口超商談判。

鄭女為使對方就範,向方男借改造手槍和2發子彈,偕蕭姓女子前往,在談判過程中,人以徒手和安全帽攻擊2名被害女子,鄭女並持槍朝地下連開2槍。

方男隨後偕姜姓男子到場助勢,徒手毆打2名女被害人成傷,並持改造衝鋒槍指向被害人作勢開槍。警方據報逮獲方男等人,查扣改造長短槍和子彈,2名被害人提告,相關嫌犯均為檢方依法起訴。

法官審理發現,方男曾向檢察官承諾不會再去找2名告訴人尋仇,但竟仍向告訴人及其家人恐嚇,索討相件相關律師費用,及入獄後每月生活費,且已向2人各收取6萬元。

更惡劣的是,方男假籍尋找告訴人,還涉嫌性侵害其家人等作為,性侵部分另案審理。法官認其惡性重大,犯後態度極為惡劣,求處上述應執行之刑,併科金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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