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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拒絕連千毅追求 辣模「子涵」捲入劉喬安賣淫案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15日12:54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5日10:42 • 陳志賢
連千毅追求過的辣模「子涵」 捲入劉喬安賣淫案
台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媒體今爆料,高雄市「直播主之亂」主角連千毅,曾被爆料追求過的「子涵」翁姓辣模,翁女剛滿18歲時,曾在「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仲介下赴澳門賣淫。雖然翁女經紀人否認她賣淫,只是證人身分受訊,但法院判決書卻披露此事。

據了解,檢警當年偵辦劉喬安等人跨國仲介賣淫案,從劉女等人的「花名冊」中,查出翁女曾經受劉喬安仲介到澳門賣淫,檢警一度約談翁女說明。

2015年間,檢警接獲美國在台協會(AIT)檢舉,指有跨國賣淫集團疑仲介台女到國外賣淫,檢警約談主嫌「戴姐」戴君儀及劉喬安、鐘宜姿3人到案,並依法起訴。

依據北院判決指出,翁女曾受劉喬安仲介,2度到澳門及台中性交易,首次2015年3月27日至28日,港澳男子交付12萬元,與翁從事性交易,翁女分得7至8萬元酬勞。

2015年5月19日至21日,翁女第2次經劉喬安及戴君儀仲介,以20萬元代價與港澳男子性交易,翁女分得7至8萬元酬勞。2015年9月14日,翁女被劉喬安仲介至台中,以12萬元價格與台籍男子進行性交易,該次翁女分到7萬元。

據了解,翁女經紀人向媒體回應時表示,翁女確實曾在18歲時,因劉喬安跨國仲介賣淫案,被以證人身份接受警方約談,但翁絕對沒有賣淫,也從未拿到酬勞,她是證人而非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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