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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惡鄰居噪音擾人 教你幾招破解術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9月24日00:30 • 發布於 2019年09月24日00:30 •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如果被惡鄰居吵得不得安寧,專家建議先錄影、錄音蒐證,才有助於後續處理。(圖/信義房屋提供)

好不容易買房住進新家,卻遇到樓上鄰居小孩經常跑跳、吵鬧,或是隔壁住戶喜歡與朋友喝酒、深夜喧嘩,被惡鄰居吵得不得安寧,到底該如何處理?專家建議先錄影、錄音蒐證,請管委會出面處理,若未改善,可向警察機關或環保局檢舉,也可提出民事訴訟,訴訴中透過舉證或聲請鑑定,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執行協理劉韋德律師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住戶如有發聲喧囂、震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行為,管委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所以如遇鄰居製造噪音,可請社區管委會制止,若屢勸不聽,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若未改善,各縣市環保局等主管機關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至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若不改善,可連續開罰。

劉韋德表示,「蒐證是重點」,當鄰居製造噪音時,建議可以用專業器材,以每隔幾分鐘、分次錄影的方式,拍下場景及當下時間,證據蒐集齊全,才有助於後續處理。

另外也可向轄區警方提出檢舉,如噪音已達妨害公眾安寧時,警察機關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規定,最重可罰6000元罰鍰。

同時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劉韋德表示,被害人若可舉證或於訴訟過程中經由鑑定,證明噪音已超越一般人所能容忍,以致妨害居住安寧,且情節重大,即可依《民法》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先前亦有法院實務判決,針對惡鄰製造噪音,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的案例。根據台北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3300號民事判決,其原因事實是樓上住戶有小孩跑跳、搬動桌椅等噪音,及木地板未做隔音制震結構,干擾樓下鄰居日常生活,法官審理過程中,經委請SGS依主要四大生活情境板衝擊音模擬測試結果,樓上住戶已超出噪音管制標準,有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故判決樓上住戶於特定時間不得超出特定分貝之噪音,並應賠償樓下住戶6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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