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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恐怖情人軟禁前女友 分手切記「斷捨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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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恐怖情人把前女友從台南帶到高雄軟禁,兩人是透過Line群組認識,交往一年,嫌犯還曾在網路上放閃,半年前分手,這次疑似是將人情強制帶走,警方也查出,楊姓嫌犯已經不是初犯,他在民國104年草衙捷運站外,也曾拿刀威脅另名前女友有家暴妨害自由等前科。

楊姓嫌犯臉書,2017年3月,貼出這段影片,幫女朋友綁頭髮,兩人擁抱,甜蜜指數爆表,大方放閃,看得出來和當時女友愛的很深,沒想到如今卻成了嚇壞前女友的恐怖情人。

24歲的楊姓嫌犯,和19歲的曾姓女大生,因為楊姓嫌犯曾經在台南餐廳工作,兩人透過Line群組認識,交往一年,半年前分手。

這回卻因為放不掉手,把人從台南強制帶走,但楊姓嫌犯的阿嬤卻說,這是第一次看到這位女大生。

楊姓嫌犯阿嬤說,「載那個女生來而已女生有跟妳說什麼?,我跟她說妳家裡面的人有同意嗎,她說家裡面的人知道嗎她說知道。」

阿嬤口中對孫子的信任,但警方卻查出,楊姓嫌犯已經不是初犯,他曾在3年前在草衙捷運站外拿刀威脅另名前女友,也曾經酒駕,因此有恐嚇家暴妨害自由等前科。

高雄市草衙派出所長陳宗靖說,「判決上是講說他在草衙捷運站,也是在堵這個女性朋友,另外一名前女友也是以刀子,脅迫跟他復合。」

佔有或控制慾強、出現言語或行為暴力傾向等都是恐怖情人的徵兆,自保的方式,分手後保持距離,不要聯絡,不要落單,不要單獨見面,更千萬不要上車獨處,才能避免讓自己身陷危機中。

(民視新聞/曾依翔、黃建宇高雄市報導)

民視新聞影音

更新於 2018年08月16日12:53 • 發布於 2018年08月16日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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