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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從韓國瑜身上學到的事 「賠錢、賺錢都不算炒房」

新頭殼

更新於 2019年11月15日08:48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5日08:34 • 新頭殼newtalk |陳芳伶 綜合報導
韓競選辦公室公布韓國瑜一家所持有房產。   記者:黃建豪/攝
韓競選辦公室公布韓國瑜一家所持有房產。   記者:黃建豪/攝

新頭殼newtalk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日前被爆購買南港豪宅,遭砲轟假庶民。韓國瑜競選辦公室今(15日)天公布韓國瑜夫婦買賣房產的詳細資訊,買房3賠1賺,共賺553萬7227元。韓辦指出,韓國瑜夫婦都是為了自用,以「換屋」方式進行交易,何來炒房之說?律師林智群則質疑,「只要賠錢就不算炒房」、「賺了1642萬元也不算炒房」?

韓辦指出,韓國瑜夫婦離開政壇後,有意回台北定居,先在新北市板橋購屋,再到內湖、南港,都是為了自用,以「換屋」方式進行交易,何來炒房之說?

韓辦表示,韓氏夫婦在板橋買賣房產「東方明珠」賺了1642萬元;內湖「峰哲」99年買進,107年賣出,賠售290萬;南港「日升月恆」100年買,104年賣損失428萬餘元、「雲林古坑農舍」91年買,因遭爆違建今年賣出,賠了370萬。韓國瑜買房3賠1賺,共賺553萬7227元。

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說,我從韓國瑜身上學到的事情:

1.只要賠錢就不算炒房。

2.因為內湖房子在107年12月賣掉,沒地方住,所以在100年買了南港預售屋,並在104年賣出。

3.板橋房子96年5月買進、99年賣出,賺了1642萬元,這不算炒房,這是以自住為目的的投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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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競選總部今(15)天也公布韓夫婦房產的歷來房產交易買賣資訊及資料。   圖:韓國瑜競選總部/提供
韓國瑜競選總部今(15)天也公布韓夫婦房產的歷來房產交易買賣資訊及資料。   圖:韓國瑜競選總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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