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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市場盛傳類定存保單將絕跡 顧立雄:不要搶購!儲蓄險不會消失

現代保險雜誌

發布於 2019年06月17日07:06

本文重點:金管會嚴管類定存保單,至於什麼是類定存保單?保險局表示有三大原則,1.死亡給付>保價金​ 2.不要有「生存金」 3.不要有「滿期金」設計。

壽險業近年保費收入每年逾3兆元,每年可運用資金增加2兆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認為壽險業有資金去化、國外投資占可運用資金比重偏高及匯率損失等問題,因此出手嚴管類定存保單,而市場也盛傳2.75%的類定存保單將絕跡。

根據壽險公會統計,今(2019)年第一季利變型保單新契約保費收進2,456億元,占整體市場63%,若與去年底利變保單占率約54%相較,短短3個月就成長了9%;其中,與定存性質最接近的躉繳利變保單占率就達33.48%,足見有業務員搶搭「絕跡潮」,提醒保戶「要買要快」。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接受健康保險大家談節目主持人黃秀玲教授專訪。

對此,顧立雄在接受健康保險大家談節目專訪時明確表示:儲蓄險不會消失,保戶千萬不要一窩蜂搶購!只要提高保障比重,儲蓄險可以繼續賣。顧立雄談到,追逐較高的利息是人之常情,因此要從提供保單的源頭——保險公司來加以管束。

不過,在壽險公司的保單類別之中,並沒有名為「儲蓄險」的保單,因此壽險公司對於要調整哪些保單架構並不清楚,顧立雄則表示:已交由保險局研議。為了避免造成停售潮,希望在一個月內提出明確的規範。

保險局指出,保障型商品的大原則是「死亡給付>保價金」,目前類定存保單都有繳費初期「總繳保費>身故保額」的現象,必須經過好幾年增額後,保障才慢慢提高,而保戶拿回的錢也只比總繳保費多一點點,就像領到定存利息一樣,完全失去保障意義。

至於是否「六年期以下」、「躉繳」或「宣告利率高於2.75%」的保單就算類定存?保險局表示,原則上希望壽險不要有「生存金」和「滿期金」的設計,並不會從繳費期別、年期及利率去規範。詳細規範需要與壽險公司開會,取得大家共識後才會對外公布。

此外,新規範對於外幣保單將一體適用,不會只管台幣,而造成民眾瘋買外幣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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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專訪~整頓壽險業 顧立雄的5支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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