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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峨眉停車場雙屍案 死者母斥凶嫌:活著就是要看你死刑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8年11月12日12:38 • 發布於 2018年11月12日12:38
犯下雙屍命案的男子陳福祥,一、二審均被判死刑,高院更一審今開庭,死者母親嗆「我活著就是要看你被執行死刑」。(記者楊國文攝)
犯下雙屍命案的男子陳福祥,一、二審均被判死刑,高院更一審今開庭,死者母親嗆「我活著就是要看你被執行死刑」。(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陳福祥犯下台北市西門町峨眉停車場雙屍命案一、二審都判死刑,高院更一審今開庭,死者蔡鎧陽的母親指控陳福祥犯案是標準的「預謀殺人」,殺了她的獨子,毫無教化可能,當庭痛罵陳「你毀了我一輩子希望,你預謀殺人,我活著就是要看你被執行死刑」。

2015年1月,台中市男子陳威宇經人介紹找台北的陳福祥安排買毒,蔡宗育、蔡鎧陽北上與陳福祥見面,相約隔天在峨眉停車場交易,陳福祥以近距離手法,先後槍殺蔡宗育、蔡鎧陽,再騙陳威宇稱已完成交易,取走440萬元後逃亡近月,才在桃園住商大樓套房被警方破門攻堅逮捕。

台北地院認為陳福祥雖坦承犯行,但先後殺害不相識的被害人,視人命如草芥,假釋期間再犯,教化可能性低,二罪各判死刑、無期徒刑。

高等法院認定,陳福祥先殺害蔡宗育後,又槍殺蔡鎧陽滅口,所犯是兩公約「最嚴重的犯行」,雖當庭向死者家屬道歉,並賠償家屬20萬元,但再教化可能性低,無法預防再犯,仍判死刑。

最高法院認為,陳福祥偵查時供稱本來就是要殺害蔡宗育、蔡鎧陽以侵吞毒品價金,高院卻採信陳福祥是因蔡宗育作勢掏槍才射殺,調查未完全,且對於是否有教化可能性調查也不完備,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一審下午開庭,高檢署公訴檢察官許祥珍聲請勘驗案發當天峨眉停車場,證明人煙稀少,陳福祥並非臨時起意殺人。此外,檢方也聲請調閱案發前二天的監視器畫面,因陳福祥疑似事先到峨眉停車場勘查地形,欲證明陳為預謀殺人。陳則否認槍枝有加裝滅音器。

蔡鎧陽的母親指嚴厲指責陳福祥事先勘查地形、殺人使用有滅主器的手槍,都顯示陳是預謀殺人,「10分鐘內殺了兩條年輕生命」,蔡母並痛斥,陳福祥殺兩人不必判死刑嗎?被害人沒有人權嗎?並指陳無可教化,殺害她的獨子,「你毀了我一輩子希望,你預謀殺人,我活著要看你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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