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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小英炸膛林鄭月娥!陳同佳出獄前夕將球殺回港府

放言Fount Media

更新於 2019年10月23日02:39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3日02:39

港女箱屍命案兇嫌陳同佳今(23)日出獄,港府日前宣稱陳同佳有意在出獄後來台投案,蔡政府則是準備了「三套劇本」應變,一直等到陳同佳出獄前夕,在最後時刻將球殺回香港政府,由陸委會昨天下午透過台港既有正式管道致函與致電,希望港方協助我方檢警人員赴港將犯嫌與事證帶回。香港政府直到今天凌晨才發出聲明,指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稱台灣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陸委會則回應,港府現在拒絕我方合作的請求,一切惡果,都應由港府承擔。

 

蔡總統國安幕僚昨晚就表示,從頭到尾就很堅定「司法互助原則」,並準備「三套劇本」。國安幕僚指出,在這三套劇本下,陳同佳只要「抵台就逮捕」是最基本底線,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多次強調這個立場,而蔡政府全程掌控相關情資。

 

蔡政府表示要派檢警到香港押解陳同佳,外界關注這讓林鄭月娥陷入兩難,若答應就是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若不答應,就會被發現一切都是在政治操作。港府則在今天凌晨對我要求發出聲明回應,表示特區政府認為這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

 

對於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晚表示,陳同佳若恢復「自由之身」,從此逍遙法外,恐將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之虞,港府若不提供相關卷證資料,將使案件無法順利偵辦,司法正義無法伸張。

 

港府今天發佈的聲明中則回應,陳姓疑犯是台灣通緝犯,今次是自願到台灣自首,出獄後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選擇的人的陪同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埗後可將他拘捕。台方若願意處理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令通緝令自相矛盾。既然陳自願自首,何來逃亡滅證之嫌?

 

對於我方提出以「司法互助」來處理陳同佳案,港府則認為這只屬借口,與自願自首無關,強調港方提供協助,是基於陳同佳的要求。港府指出,殺人案發生在台灣,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及相關證據都在台灣,絕對有司法管轄權。在港方的證物方面,港方會在法律容許下盡量配合台方請求,根據程序處理。

 

陸委會今早則發布新聞稿駁斥港府說法,稱港府前後不一,蓄意欺瞞的態度,相信輿論自有公評,港府現在拒絕我方合作的請求,一切惡果,都應由港府承擔。陸委強調,港府當初就是妄想送中條例要過關,才主動過來磋商的,台灣當然不可能為如此傷害人權自由的惡法背書。

 

 

圖片來源:翻攝自《打馬捍將粉絲團》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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