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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對肉圓爸動私刑 2鄉民各遭裁罰2千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2月16日06:49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6日06:49
新北市一名林姓狠父因11歲兒子買回來的肉圓「沒加辣」,氣憤之下拿啤酒罐掌摑兒子、鎖喉妻子,影片PO網後引發全民公憤,2名陳姓男子衝到林家對肉圓爸動私刑,林男雖未提告傷害,但兩人仍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日前裁罰2人各2千元。(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林姓狠父因11歲兒子買回來的肉圓「沒加辣」,氣憤之下拿啤酒罐掌摑兒子、鎖喉妻子,影片PO網後引發全民公憤,2名陳姓男子衝到林家對肉圓爸動私刑,林男雖未提告傷害,但兩人仍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日前裁罰2人各2千元。(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蘆洲區42歲林姓狠父1月12日晚間因11歲兒子買回來的肉圓「沒加辣」,氣憤之下拿啤酒罐掌摑兒子、鎖喉妻子,影片PO網後引發全民公憤,新北地檢署上月底依涉犯傷害、強制罪起訴林男,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群情激憤,2名陳姓男子衝到林家對肉圓爸動私刑,林男雖未提告傷害,但兩人仍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日前裁罰2人各2千元,可抗告。

法官認為,2男分別出手毆打肉圓爸林男臉部、下巴、左臉,但事後都留在現場,並主動向警坦承有施暴行為,表示願意負起法律責任,可算態度良好,加上林男未提告傷害,因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裁處罰鍰2千元。

法官認為,動用私刑而行私法正義並非正義,不但無法處理社會紛爭,反有妨礙公共秩序、社會安寧,最好方式仍應主動報請警察、檢察官依正當法律程序介入處理,除避免自己觸法受罰,也能實踐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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