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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婆婆過世竟未奔喪 他氣憤休掉頑劣妻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1月18日07:03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8日07:03

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吳姓男子,與妻子結縭逾25年,但妻子動輒對公婆家暴,還跟鄰居借錢不還,2013年間兩人大吵一架,吳妻從此離家未歸;今年間吳男母親因病過世,遂透過小孩聯絡妻子出席喪禮,吳妻仍然不願返家,還揚言要與他離婚;吳男認為婚姻已難維持,先一步提出離婚訴訟;法官認為,夫妻婚姻已名存實亡,因此判准兩人離婚。

吳男主張,他與妻子結婚後發現,妻子常對雙親施以言語、肢體暴力,還跟鄰居借錢不還,夫妻多次爆發口角衝突;2013年3月初,兩人再度發生口角,妻子隨即離家出走,迄今已超過6年沒回家,不但從未與他聯繫,亦不知道對方去向;直至今年間母親因病過世,他遂要求小孩聯絡妻子,並通知對方回來奔喪,但妻子依舊不願返家,還揚言要訴請離婚;吳男還說,兩人婚姻顯已難以維持,希望法官判准離婚。

法官曾通知吳妻出庭,但她均未到場應訊,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供述;吳男胞妹證稱,哥哥與嫂子早已分居,先前母親過世之時,亦未見嫂子回來祭拜;黃姓鄰居也表示,先前吳妻欠債離家,後來他就不曾看過對方,亦不知吳妻下落。

法官認為,配偶須共同保持婚姻圓滿,夫妻理應相互尊重,藉以增進情感和諧,此為維持婚姻之基礎,倘若該基礎不復存在,導致夫妻無法共同生活,亦無復合之可能,即有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存在;吳妻離家已超過6年,兩人未再共同生活,而且目前行蹤不明,夫妻關係難以維持,因此判准兩人離婚。

吵架,夫妻,情侶,離婚
圖/翻攝自pixabay
吵架,夫妻,情侶,離婚 圖/翻攝自pixabay

▲妻子連婆婆過世都未回家奔喪,吳男憤而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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