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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姨丈虐死女童判17年 家屬怒:17年能換一命?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6月16日12:30 • 發布於 2019年06月16日10:05

彰化一名4歲女童因為父母未婚生子,被託付給阿姨和楊姓姨丈照顧,但這名姨丈卻常常對女童施暴,最高1個月連續毆打女童13次,去年5月份女童被撞摔在地,送醫後宣告不治,這名狠心姨丈觸犯13條罪名,共被台中高分院判17年,但家人反批,女童被虐死,命都沒了,坐牢17年可以換一命嗎?

女童被火速推進急診室急救,小小身軀,連動都動不了。

可憐的孩子,全身被打的都是傷,傷勢集中在腦部,女童昏迷四肢不斷抽搐,送醫隔天還是救不回來,可惡的是,竟然是女童的姨丈對孩子施虐,當時引發社會輿論,更有大批群眾衝到嫌犯家嗆聲討公道。

原來這名女童的爸爸媽媽是未婚生子,把孩子託給阿姨和姨丈照顧,沒想到成了悲劇,嫌犯也就是女童的姨丈,最高紀錄1個月毆打女童13次,高分院依殺人、傷害罪等判17年,而嫌犯說還要上訴。

事後,施虐的姨丈一家人已經搬家,嫌犯的媽媽更是對這件事情氣到中風,女童沒有童年,可惡的施虐者遭判17年徒刑,不過判的再重,女童的命也換不回來。

(民視新聞/許家程、李文華 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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