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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委託好友幫國中女兒輔導 卻獸心大發教到床上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1月22日07:59 • 發布於 2019年01月22日07:59 •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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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愛女心切的爸爸,擔心 15 歲國中女兒跟不上學校課業,因此拜託好友何姓男子擔任家庭教師,為愛女輔導學業。沒想到兩個月後何男起了異心,竟趁課後時間將少女載往汽車旅館,甚至直接在車上「車震」。還好女兒同學發現有異樣告知老師,才讓何男的獸行曝光。
判決指出,被告何姓男子為被害少女父親的友人,擔任少女的家庭教師,明知少女當時才剛滿 15 歲,卻利用家教課程結束後,載送返家途中的機會,在車內、汽車旅館房間內和少女發生 5 次性關係。
事後少女的同學發現有異狀,趕緊告知學校老師,經詢問後才讓何男的獸行東窗事發,少女家人也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時,何男坦承與少女合意發生性行為,少女則稱自己並未拒絕,何男也沒有強迫她,不過因少女是 14 歲以上、未滿 16 歲之未成年男女,仍依法論罪科刑。
何男在調解時稱願賠償少女 42 萬元、少女母親 18 萬元,卻僅賠了 1 萬元就未再履約,因此少女母親委請律師具狀表示被告拖延履行調解條件,不同意法院給予被告緩刑之宣告。而後法官判何男應執行有期徒刑 11 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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