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結算申報,若採列舉扣除式,其中有一項是保險費,每年每人最多可扣除「兩萬四千元」,包含勞保、國保、軍公教保、人壽保險、旅平險、學生保險等都可認列唷。
Q:健保費、二代補充保費一樣也能列舉扣除嗎?
A:可以唷,但這些保費不在前述所提的兩萬四限額內,所以可以全數認列扣除唷!
Q:幫親屬投保,可認列保險費扣除嗎?
A:保險費認列扣除,僅限納稅人本人、配偶、受扶養的直系親屬。
Q:當要被保人不同申報戶時,其保費該給誰扣除呢?
A:都不行。要保人、被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才能認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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