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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國銀也可成為投資國外債大戶 金管會放寬銀行自行買賣債券額度

anue鉅亨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10日11:29 • 發布於 2019年07月09日12:29
國銀也可成為投資國外債大戶 金管會放寬銀行自行買賣債券額度
國銀也可成為投資國外債大戶,金管會放寬銀行自行買賣債券額度。(鉅亨網資料照)

國銀也可以成為投資國外債券的大戶!金管會今 (9) 日宣布,為因應國內投資人對於國外債券投資需求漸增,並協助我國銀行充分運用其利率及信用風險控管的專業,決議放寬銀行兼營債券自行買賣時持有同一債券的額度,單一銀行購買單檔債券的額度可由 1.6-4 億元,擴大為 150-300 億元,業者初估,這項業務的投資需求至少上兆元。

目前 37 家國銀中,有 32 家銀行有開辦國外債券承銷與自營業務,此相關法規修正已預告完成,近日就可發布上路,將銀行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OBU) 因自行買賣債券,持有不涉及股權及非因承銷取得「單一債券」的限額,由現行「指撥營運資金 20%」,修正為「銀行核算基數(銀行淨值扣除轉投資)10%」。

銀行局表示,這項開放是因應國內機構投資人、主要是壽險公司對投資國外債券需求漸增,目前壽險公司都是直接接洽海外投資機構,未來國銀投資額度擴大後,壽險公司就可以直接洽大型國銀來買國外債,銀行買進國外債,再賣給壽險公司,就可賺取投資價差,有助增加銀行獲利,也有助深化我國的債券市場。

金管會表示,目前對這項業務比較積極的銀行,包括中信、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及兆豐銀行等。

金管會表示,銀行對債券的自行買賣以銀行淨值作核算限額,可真實反應其風險承擔情形,亦有利於銀行以淨值作為統合內部風險控管的基礎。預期限額一旦放寬,銀行可於自身風險控管下,建立具規模的債券部位,滿足客戶需求,帶動我國金融債券市場的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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