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國道警為不合理規定與死神搏鬥? 交通部:早已取消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4月24日15:16 • 發布於 2018年04月23日23:54 • 黃眉青、呂承哲
國道重大車禍 2警1司機身亡
國道四隊新市分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值勤遭大貨車追撞身亡。(中天提供)

國道第四警察大隊新市分隊郭振雄、葉家豪23日清晨在執行國道勤務時,遭大貨車撞擊殉職。警大退休教授葉毓蘭指出,據交通部規定,國道警「逕行舉發」件數不得超過「攔停舉發」,在時速破百的國道,形同在槍林彈雨中工作。對此,「宅神」朱學恒怒嗆「這他X是哪個智障訂出來的規定?」對此,交通部特別澄清,這項規定早就已經取消。

警大退休教授葉毓蘭昨日在臉書悲慟指出,國道歷年因公執勤死亡的員警,遠超過六都,國道公路警察局預算卻年年隨著政府總預算刪減。據《聯合報》報導,葉毓蘭昨指出,根據交通部現行規定,國道警以拍照「逕行舉發」件數,不得超過攔停違規車輛件數。

葉毓蘭表示,要攔停違規車輛,在時速30、40公里的鄉間小路可以做到,但國道警在時速破百的國道攔停,甚至要攔下跑給警察追的違規駕駛,等同在危險環境中工作,與死神爭鬥。葉說,對於這項不合理規定,她數度反映仍不見改善。對此,朱學恒在臉書怒批,「這他X的到底是哪個智障訂出來的規定?現在交通部長是誰,出來面對啊!」

針對此爭議,國道警察局特別澄清,早期因為民眾接到「逕行舉發」的罰單都在一個月左右,沒有遏止違規的效用,才會產生「逕行舉發」不能超過「攔停舉發」違規件數規定。交通部則是回應,早期有將「攔停舉發」須達一半列為考評,隨著科技進步,規定早已取消,現在以「善用科技執法」為政策方向,減少警力負擔與確保員警安全,同時降低交通違規行為。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