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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國手周伯勳「撿屍」害婚事告吹 未婚妻提告結果出爐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05日09:59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5日09:36
周伯勳被控性侵後婚事告吹,另被未婚妻提起民事告訴。(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周伯勳被控性侵後婚事告吹,另被未婚妻提起民事告訴。(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超級籃球聯賽(SBL)台灣啤酒隊大前鋒周伯勳,被控「撿屍」雖獲不起訴,但周男婚事卻告吹。未婚妻指控,周男雖簽訂協議書解除婚約,卻未依約給付320萬元,只付25萬元,遂要求給付295萬元;台北地院審結,今判未婚妻勝訴,要周男給付238萬4000元,可上訴。

周伯勳日前委託律師辯稱,若法院認定解除婚約協議書有效,給付金額除了應扣除已付給未婚妻的25萬元外,還要扣除喜餅20萬元、36萬6千元聘金與8萬元金飾,並請求依法酌減。

未婚妻委託律師代為同意抵銷,至於酌減違約金部分,律師說,因去年2月性侵事件發生後,周伯勳同年3月21日有傷害未婚妻行為,因此,協議書不僅約定周男要為解除婚約付出賠償責任,也包括性侵案爆發後,家暴傷害未婚妻的賠償金,這2筆不屬於違約金性質,故不能酌減。

周伯勳被控去年2月間,前往台北市錢櫃KTV忠孝店12樓包廂參加歡唱趴,出席男性需付錢,女性免費,現場有10多名男女。

2、3小時後,周伯勳與外貌亮眼的女大生走出包廂,從櫃台邊打開安全門,在12樓陽台發生性關係,後被控性侵。案經檢方偵查,認定女大生出事前、後,並未神智不清,無證據顯示周男強制性交,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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