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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囤積口罩7倍賣!新北男開BMW兜售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4月01日08:05 • 發布於 2020年04月01日07:49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一名陳姓男子在個人臉書高價販賣口罩,每個醫療用口罩賣35元、N95口罩則賣到150元,刑事局接獲線報,與台北市刑大、新北市刑大組成專案小組,昨(31)日在金山區查獲陳男,並在他駕駛的BMW名車上查獲4257個口罩、1399瓶酒精及額溫槍6支,初估不法獲利30萬元。警方訊後將他依違反紓困條例第12條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向上溯源中。

▲新北男子囤積販賣4257個口罩。(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刑事局調查,網拍賣家陳男(27歲)今年3月開始在臉書販售「口罩、酒精及額溫槍」等防疫物資,醫療用口罩、兒童口罩、活性碳口罩售35元,88ml酒精7070元,額溫槍5000元,且平常將大量防疫物資放在BMW上,顧客下單後,陳男再開著名車到處送貨。警方假裝顧客向陳男詢價及購買,昨趁他交貨時將他逮捕,之後又在陳男家中搜出大量酒精,訊後依違法紓困條例第12條移送法辦。

▲警方查扣大量防疫物資。(圖/翻攝畫面)

衛福部3月18日公告,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為:一般醫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N95口罩(領有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並通過美國NIOSH認證或歐規FFP2等級等同性國際標準認證者;領有第二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並通過美國NIOSH認證或歐規FFP2等級等同性國際標準認證者)、酒精(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藥用酒精;防疫清潔用酒精)、領有藥品許可證之乾洗手、額溫槍。

刑事局提醒,只要高價販售防疫物資,可依該條例第12條「哄抬防疫物資價格或無正當理由囤積而不應市銷售防疫物資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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