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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回嗆Uber!計程車提「五大問」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4月22日04:49 • 發布於 2019年04月22日04:49

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交通部二月預告被稱為「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引發Uber司機不滿,昨(21)日赴總統府前集結抗議修法。對此,計程車產業發展聯盟今天不甘示弱,召開記者會提出「五大問」要求Uber踹共:

 

一、為何只欺負台灣人?

二、是不是假新創真違法?

三、是否不願落地負擔運輸業責任?

四、為何用假新聞欺騙無辜司機加入?

五、為何有錢發獎金卻沒錢繳罰鍰?

 

中華民國計程車派遣產業發展協會秘書長曾弘義認為,Uber在許多國家遵守當地法規,但在台灣卻是把白牌車、租賃車當成計程車來營業,自稱新創卻刻意規避台灣法規,還大言不慚指控台灣扼殺新創;曾弘義說,Uber至今仍有罰款加欠稅共約25億元台幣沒有繳納,卻告訴司機只要出車超過兩萬趟就可拿獎金,Uber每年在台賺走高額利潤,卻不願意「落地」承擔運輸業應盡的責任。他也說,Uber資金流通都在國外,台灣政府很難查!

▲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建璋批Uber「假租賃、真載客」。

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建璋則是不滿Uber持續招攬司機,只希望司機越多越好,而司機數量無限增加的情況下,造成全台計程車司機平均月收入減少了1萬5,000元,許多人因此無法養家活口。

 

吳建璋強調:「公路法並無授權租賃車可以載客,Uber假借租賃車代僱駕駛『假租賃、真載客』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他指出,Uber抗拒合法化的原因主要是因其用非法營業方式圈住司機,藉以抽取暴利,再靠著龐大資本對合法業者進行惡性競爭,造成台灣近一年來至少有8名計程車司機走上輕生之路。

▲計程車業者力挺交通部「Uber條款」。

因此,計程車業者聲明力挺交通部,要求交通部應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公告期滿後立即實施,阻止Uber用「假租賃、真載客」的方式繼續傷害計程車司機的生計。如果交通部延宕實施日期,他們不排除在五月中旬後擴大串聯全台計程車駕駛上街抗議,「規模將更甚以往的陳情行動」。

▲全國各縣市計程車聯盟代表呼口號力挺交通部。

全國各縣市計程車聯盟代表,最後在記者會簽署力挺交通部103-1條,更高舉大字報呼口號:「Uber在台灣賺錢、不願在台灣負責」、「小三嗆正宮、違法嗆合法」、「政府硬起來」盼交通部堅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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