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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喪假帶母散心被偷拍 扣3天薪水全勤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6月05日00:13 • 發布於 2019年06月05日00:13

記者黃雅琪/綜合報導

根據勞動部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一般勞工可請喪假8日;有網友喪假期間因為帶媽媽外出散心,被請特休的員工拍照向主管告狀,導致他薪水被扣3日、扣全勤,令他相當不解。

▲請喪假帶媽媽外出散心遭扣薪水。(示意圖/資料照)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他問「請喪假帶全家人出去玩有錯嗎?」朋友的爸爸過世後,朋友請了2天2天4天的喪假,總共8天,前兩天到殯儀館處理後事,之後再請兩天去申請相關補助事宜,後面請4天,他帶媽媽和親友們去爬山、看海散散心,在最後一天送爸爸出殯。不料,一名請特休的同事,偷拍他外出散心的照片向主管告狀,回到公司後組長直接說「喪假跑去玩,直接扣3天薪水也扣全勤!」原PO替友人大抱不平「喪假不就是放假嗎?出去玩散心錯了?」

網友們看完都說「喪假又沒有規定,請了只能在家哭喪」、「那婚假就是8天都在結婚,產假就是56天都在生小孩」、「管員工私事也管太寬」、「祝福他們早點請喪假好了」、「遇到廖扒子兼拍馬屁的」、「我當初請喪假時候,我老闆還問我要不要多請幾天,去散散心」、「可能要帶爸爸去,對方才會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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