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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同婚登記未滿月就離婚 屏東縣這對當初太衝動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6月17日10:09 • 發布於 2019年06月17日10:09
同姓婚姻登記不到一個月,屏東縣已有一對辦妥離婚(記者葉永騫攝)
同姓婚姻登記不到一個月,屏東縣已有一對辦妥離婚(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同性婚姻登記合法5月24日上路,不到1個月,屏東縣已有19對完成登記,但也有1對辦理離婚;縣府民政處表示,屏東縣平均每個月的離婚數約160對,不管是不是同婚,結婚前皆應慎重考量,也最好不要因為一時衝動就離婚。

台灣同性結婚登記上月24日上路,當時同志運動先驅者祁家威勉勵同性伴侶,不要因衝動結婚,雙方若吵架要理性溝通,千萬不要離婚,希望以低離婚率讓反同者閉嘴;但屏東縣趕在第一天結婚登記的12對同婚者中,已有1對悄悄辦妥了離婚手續,短短不到1個月閃婚又閃離,讓人相當吃驚。

據了解,這對離婚的同性伴侶是在同婚登記開放的歡欣氣氛下趕辦結婚,卻沒有徵得家人同意,心理準備也不夠,婚後壓力很大,最後協議離婚。

離婚率每個月的數據都相當驚人,約達到結婚人數的一半(記者葉永騫攝)
離婚率每個月的數據都相當驚人,約達到結婚人數的一半(記者葉永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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