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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台北雙子星案有譜! 市府確認由藍天集團遞補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18日07:56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8日07:56 • 記者賴志昶/台北報導
▲投審會駁回港商南海發展的雙子星開發案。(圖/翻攝自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Youtube)

台北市政府今(18)日公告,眾所注目的台北車站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由於原最優申請人南海馬頓團隊未能於期限內,新專案公司設立與台北市政府簽訂投資契約,視同放棄,因此該案由次優申請人藍天宏匯團隊遞補。

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指出,該案原最優申請人南海馬頓團隊於2018年12月27日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後,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設立新專案公司,於去年6月遭駁回;南海馬頓團隊二度向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經最高行政法院分別於今年8月16日與10月3日裁定抗告駁回,於10月14日中午收到裁定書。

捷運局強調,雖然南海馬頓團隊已向行政院與台北市政府提起訴願,目前正進行審理中,不過依據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原行政處分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因此,捷運局報請台北市政府核定後,依序擇優遞補或重新公開徵求投資人。

捷運局評估,該案如採重啟招商曠日費時,且不確定會有廠商投標,因此採由次優申請人遞補;不過,藍天宏匯團隊仍應於收受捷運局書面通知後,於期限內完成新專案公司設立,並繳納約18億元履約保證金後,與台北市政府完成投資契約簽訂,才能正式取得投資開發權利。

捷運局強調,該案開發完成後,北市府每年租金收入約18.7億元、提供1.6萬個就業機會,市庫每年可增加房地稅收約14.6億元,每年可創造千億元以上的經濟產值。

另外,對於次優申請人價格評比低於最優申請人部份,捷運局還表示,依投資契約規定,目前承諾給地主比例是最低承諾,未來須於取得建照時,依市場行情辦理重新鑑價,仍可充分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應有合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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