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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又是南山人壽 因投資6大缺失 金管會再開罰180萬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4月19日12:25 • 發布於 2019年04月19日12:25 •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南山人壽

繼變更收費方式影響保戶權益,遭金管會重罰600萬元、總經理許妙靜遭停職半年後,金管會今(19)日再開鍘,就南山人壽投資6大缺乏,開罰180萬元,並提出5項糾正。而南山人壽也宣布,總經理一職由業務通路功能主管范文偉資深副總經理代理。
金管會指出,南山人壽國內股票投資組合的持股,有未實現損失長期超逾停損限額或損失金額較大者,對所擬具停損因應措施有未落實執行,且未評估股價下行風險,導致持股損失擴大,而辦理國內股票投資,迄未依個股日均量訂定持股上限的流動性風險控管指標,致達停損標準而決定執行減碼的個股,有無法立即處分完畢之虞,核未執行保險法規定授權訂定的「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處理程序。
同時,南山人壽證券投資部部門主管從事股票買賣交易,對其投資及停損決策的覆核作業有欠妥善者,在辦理國內、外股票交易月檢討作業,對大額損失或達停損標準的持股,未予納入月檢討報告的檢討標的,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此外,南山人壽在106年及107年間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比例於3個月內兩度沖抵下限,惟外匯曝險比率卻逐月提高,對匯兌風險未有積極改善措施,風險監控亦欠落實,致遭鉅額匯兌損失,而外匯管理部因辦理換匯換利交易(CCS)而承作美元利率交換(IRS)避險交易,於核算操作績效時,有未將被避險及避險項目併計之情形,績效評估未反映真實操作結果,亦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因此,金管會今日依保險法再核處南人壽新台幣180萬元罰鍰,並依同法規定予以5項糾正。
至於金管會昨日開罰600萬元,並停止總經理許妙靜執行職務半年,客戶服務資深副總吳雲嬌、財務副總范嘉玲亦停職5個月。南山人壽今日宣布總經理一職由業務通路功能主管范文偉資深副總經理代理;財務功能主管暨財務長一職由境界計劃陳潤權召集人代理、主辦會計一職由財務功能林建良協理代理、客戶服務功能主管一職由理賠部李淑娟副總經理暫代,而發言人一職則由風險管理部陳正哲資深副總經理代理。
另外,原總經理許妙靜及原財務功能主管暨財務長范嘉玲暫調董事長辦公室,襄助董事長,原客戶服務功能主管吳雲嬌調任流程再造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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