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首爾5日綜合外電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涉嫌受賄貪汙,判處15年徒刑,罰鍰130億韓元(約新台幣3.5億元)。
2008到2013年擔任南韓總統的李明博是南韓第4位淪為階下囚的總統。他的繼任者朴槿惠因另一樁貪汙醜聞入獄服刑,2017年初遭憲法法庭正式彈劾下台,捲入朴槿惠貪污案的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也遭判處入獄。
李明博被控從三星和南韓情報部門等機構接受1000萬美元(約新台幣3.1億元)賄款,引起外界對政府和企業領導人之間緊密關係的擔憂。(譯者:陳昱婷/核稿:徐崇哲)1071005
留言 34
雄
臺灣最美是弊案,到最後一定成公案,
弊案前劃美景,弊案發生後一定會找什麼都懂的人處理,事過境遷誰會記得.。還是一尾活龍。
2018年10月05日13:20
禾岷
可惜了!在鬼島你可以平安無事。
2018年10月05日13:04
4649
用力喊:南含北含一邊一國,特射,政治迫害,漏尿,抖手,再找個白袍證明腦袋已被虫蛀光,保證出來趴趴照十幾代子孫享用不盡
2018年10月05日13:03
kkk
李明博如果來台灣加入國民黨就會跟馬桶一樣沒事了
2018年10月05日12:59
淑惠
看看前陳總統!
2018年10月05日12:5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