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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貪受賄 二審判刑17年

法新社

發布於 2020年02月19日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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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首爾19日電)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針對涉嫌貪污受賄案提起上訴,今天遭到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當庭收押。

2008至2013年在位的李明博,2018年10月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罰金130億韓元後,曾短暫入獄,但在上訴後獲准交保。

李明博被控貪污349億韓元,並收受163億韓元的賄賂。

首爾高等法院今天加重判刑,指李明博對自己的犯行「未有自責跡象或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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