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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勞動部將把公投日指定為放假日

青年日報

更新於 2018年10月20日08:00 • 發布於 2018年10月20日07:58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過去勞動部僅認定選舉日為「應放假之日」,導致僅具公投權的民眾不具有放假的資格。為了解決這項問題,勞動部今(20)日表示,將透過解釋令或函釋,把公投日指定為「應放假之日」。

過去勞動部曾發出解釋令,認定選舉罷免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具投票權的勞工可放假一日,若上班雇主應給加倍工資。

不過,今年公投法投票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將出現有60萬人具有公投權,但不具有選舉權,這群人依照現行規定,將不能放假一天,上班也無法加倍工資。

為了解決這項問題,勞動部今天表示,將透過令釋把公投日指定為「應放假之日」,目前正在法制作業當中。等勞動部正式公告後,今年11月24日具有選舉權或公投權其中之一的勞工,都可放假一天,雇主則應給予上班者加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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