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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勇警身亡後 彰化警開第一槍!募600萬設警察訴訟基金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07日07:35 • 發布於 2019年07月07日01:23

鐵路警察李承翰遇刺身亡後,社會關注警察的權益。近年常有第一線員警因公執法後,給自己帶來無盡的訴訟,和受傷的當事人及其家屬求償的困擾,前線警察常被戲稱為「弱勢的執法者」。彰化縣警察局長方仰寧決定成立「警察訴訟基金專戶」協助員警,初期目標600萬元,希望未來能讓員警因公執法無後顧之憂。

彰濱工業區1家知名公司林姓董事長率先認捐100萬元,彰化縣義警大隊大隊長劉明雄也登高一呼,募集100萬元力挺。劉明雄說,警察是人民與正義的最後保護防線,台灣警察卻是世界最弱勢的執法者,捐錢響應警察訴訟基金,只是向第一線警察具體表達一分敬意,也肯定方仰寧要當前線警察後盾的鐵漢柔情。

方仰寧說,2位企業家捐贈的200萬元已入帳,彰化縣警察訴訟基金已成立,設在縣警察局人事室,未來協助對象是「因公執法」的員警;基金會設有審查委員會,縣警局副局長擔任召集人,督察長、會計和人事主任是委員,還有2名外聘委員。未來員警涉及訴訟或遭當事人及家屬求償,都會個案審查,符合因公執法者,基金會會提供協助。

第一線員警因公執法後,即使無過失,也常要面對當事人或其家屬的求償,多年來警方都會向社會人士募款,分攤員警的經濟壓力。

方仰寧說,未來,基金會除對因公執法的員警,提供訴訟必須的律師費用;如果員警涉訟後,檢察官或法院認定執法無過失,刑事雖無刑責,但民事方面,都會給予當事人或其家屬適當的道義補償,這筆補償金也會由基金會提供。

今3月上任的方仰寧最近雷厲風行整飭警紀,也不忘他要賞當基層警察後盾的承諾。他說,如果員警因公執法,事後經認定有明顯過失,民眾求償金額可能上百萬元,這種情況屬國家賠償法問題,警察訴訟基金就不介入。基金目標是600萬元,但事有輕重緩急,最近發生和美分局金姓警員和劉姓巡佐風紀案,他要優先整飭警紀,等事情告一段落後,再來想辦法讓基金達標。

第一線員因公執法,若造成對方傷亡,即使對方是前科累累,仍可能換來漫長的法律訴訟,更會面臨當事人或其家屬求償壓力;但員警若在執法時受傷,只能「糊牛屎」自認倒楣。

彰化縣員警最近因公執勤受傷,是去年8月7日上午11時,和美警分局23歲吳姓女警發現1輛機車闖紅燈,示意停車受檢,對方不理並加速逃逸。吳女騎警用機車打開警示燈,並一路鳴放警報器要攔查違規機車,不幸被駕駛汽車的張姓男子撞上,吳女重傷,到今年7月1日才銷假上班。彰化地方法院已認定過失責任在張男,7月4日依「過失傷害致重傷害罪」判刑6個月,但張男仍未與她和解。

員警說,吳姓女警重傷住院時,當時的縣長魏明谷、警政署長陳家欽和內政部長徐國勇都到醫院探視她,吳女的一生因這場因公受傷而完全改變。如果是違規的機車騎士摔倒受傷,恐怕吳女也要面對訴訟和求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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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長方仰寧。記者何烱榮/攝影
彰化縣警察局長方仰寧。記者何烱榮/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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