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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第9至第15案重吿意見書 中選會撤銷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8年11月20日14:12 • 發布於 2018年11月20日14:04 • 記者呂炯昌 / 綜合報導
愛家公投

中選會今(20)日公告撤銷11月2日重公告的公投第9至第15案意見書,為讓人民了解內容,將於報紙、中選會網站刊登這7案於10月24日公布的意見書。
中選會2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依據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裁字第1767號裁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停字第88號及90號裁定、該會107年11月15日第520次委員會議決議,公告撤銷該會107年11月2日中選務字第1073150448號、第1073150450號、第1073150451號、第1073150452號、第1073150453號、第1073150454號及第1073150455號公告。
中選會說,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已印製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7案至第16案公投公報,除107年11月2日公告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9案至第15案政府機關意見書外,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中選會表示,該會107年10月24日公告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9案至第15案政府機關意見書仍屬有效,為增進人民瞭解其內容,將於報紙刊登前述意見書,並已製作電子公投公報公開於該會網站。
中選會原在10月24日發布10案公投提案理由書及政府機關意見書,但是其中7案後因政府機關有修改意見,中選會於11月2日重新公告,卻因而引發下一代幸福聯盟、國民黨立委質疑違反公投法,並未在投票日28天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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