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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公布核廢場歷史公文 政院:蔣經國孫運璿未經蘭嶼人同意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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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11月22日13:22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2日13:22 • 上報快訊/喬偉綱
政院22日公布歷史文件,只前行政院長蔣經國、孫運璿曾親自核定,在蘭嶼龍門區興建核廢料貯存場。(取自Kolas臉書)
政院22日公布歷史文件,只前行政院長蔣經國、孫運璿曾親自核定,在蘭嶼龍門區興建核廢料貯存場。(取自Kolas臉書)

經濟部22日針對過去在蘭嶼秘密興建核廢料貯存場,並隱瞞近37年一事做出補償,而在宣布補償要點時,蔡英文總統也到場參與,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更出示當年決策的「機密公文」,直指前行政院長蔣經國、孫運璿都同意在蘭嶼居民不知情的狀況下,興建核廢料貯存場。

Kolas說,1970年代,蔣經國、孫運璿都未經蘭嶼人同意,便在蘭嶼規劃、興建、擴建核廢料貯存場,且一放就是40年,而在1990年代,當地居民多次向政府抗議後,台電才不再將核廢料運往蘭嶼。但Kolas也指出,政府對蘭嶼人的補償、要求卻始終沒有被認真對待,直至蔡英文上任後,才開始針對該事件全面調查。

Kolas表示,經蔡英文指示,歷經前行政院長林全、賴清德對歷史檔案的徹查後,從找到的舊公文中發現,蘭嶼居民的確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迫接受核廢料,在經過政務委員林萬億在政府、台電、蘭嶼之間溝通補償內容後,終於獲得大部分蘭嶼人的支持與肯定,而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在10月18日核定發布施行《核廢料蘭嶼貯存場使用原住民保留地損失補償要點》

Kolas說,依照補償要點規定,在核廢料遷出蘭嶼之前,首先會一次性補償蘭嶼25.5億元,之後每3年會再補償2.2億元,直至遷廠為止。也會為該補償金成立董事會,並由當地部落與中央政府共同接手,討論該補償金能如何用於蘭嶼島上的社福、醫療、交通、教育、生態等內容。對於這次的補償辦法,Kolas認為是為了「回復歷史真相、彌補對蘭嶼傷害的第一步」。(車宜靜遭指夫人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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