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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兩對毒鴛鴦同住一屋 藥腳名單卻被偷看了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6月19日08:03 • 發布於 2018年06月19日08:03

基隆市一對梁姓、謝姓毒鴛鴦與潘姓、李姓毒鴛鴦分租套房,梁男前年趁潘不在家,見潘手機簡訊顯示兩名藥腳欲買毒,便直接聯繫藥腳,謝女則協助接洽毒品交易時間、地點,梁、謝遭基隆地檢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罪嫌起訴。

潘前年12月17日、25日以手機傳送「興隆租車行聖誕活動高級小轎車承租1.2天只要1400元,給您最優質的快感服務另附優良車充只要300~500元請儘速來電」等訊息給自己手中的潛在藥腳;不料,藥腳名單卻被同住一屋簷下的梁男窺得,順手與潘的藥腳交易毒品,3次交易共賣出7包毒品咖啡包及1包K他命,得手4900元。

潘證稱,雖然自己與梁男分租一屋,也知道梁有在賣毒品,「但都是各賣各的。」並不知道梁趁他不在家時,接聽了他的手機,與藥腳聯繫。

梁在警詢時坦承自己確實接聽了潘的手機,並與林姓、李姓兩名藥腳交易毒品。

謝女卻辯稱,自己雖有接聽電話,協助梁與藥腳碰面,但她並不知道他們碰面是要交易毒品。

經檢方調查,梁男3次毒品交易中,有2次是由謝女協助聯繫,故分別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4條第3項販賣第3級毒品罪嫌、幫助販賣第3級毒品罪嫌提起公訴,且販毒所得4900元予以沒收。

另外,檢方調查,潘男確實有以行動電話大量發送毒品交易暗示簡訊,並販售K他命的犯罪事實,也將潘姓、李姓毒鴛鴦依販賣第3級毒品罪嫌、幫助販賣第3級毒品罪嫌起訴。

兩對毒鴛鴦同住一屋,潘男卻偷看梁男手機,直接與梁的藥腳聯繫、交易毒品,檢方調查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罪嫌起訴4人。記者賴郁薇/攝影
兩對毒鴛鴦同住一屋,潘男卻偷看梁男手機,直接與梁的藥腳聯繫、交易毒品,檢方調查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罪嫌起訴4人。記者賴郁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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