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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內政部:集遊法禁化裝條款 警政署已在檢討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1月18日06:33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8日06:21 • 張理國
內政部:集遊法禁化裝條款  警政署已在檢討
內政部指警政署已檢討集遊法修法(內政部長徐國勇臉書擷圖)

香港《禁蒙面法》經香港高等法院認定違憲,台灣《集會遊行法》限制「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是否修法解禁,再度引發關切。內政部今天表示,兩法情況不同,集遊法是經立法院通過,並非港府片面宣布的,至於修法,目前集遊法14條禁化裝條文已納入警政署修法檢討中。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集遊法14條內容是經過立法程序,不是像香港的禁蒙面法,是行政長官直接宣布,部長徐國勇在立法院是表達,集遊法的修法可以討論,因為集遊法14條從民國77年至今,都沒有修正過,已經歷一段時間,本來政府就有在檢討是不是要做修法的準備 。

對於14條是否在檢討之列,陳宗彥說,警政署已提議要修法,14條也會列入討論之列,至於若警政署提議刪除禁化裝條款,內政部是否贊同,陳宗彥則說,目前仍在警政署研議階段,等修法提出來再說。

徐國勇10月7日在立法院被問到相關意見時說,站在他的立場,他認為可以修。徐國勇當時也說,集遊法14條中的「得」,就是給行政機關裁量權,而台灣這麼多年來的集會遊行,幾乎未禁止人民帶面具參與遊行。

對於相關問題,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政院暫無回應,先由陸委會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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