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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傳女同事私密照!他被老婆抓包 辯稱「都是我的幻想」

TVBS

更新於 2019年05月27日06:47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7日06:47 • TVBS新聞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TVBS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TVBS

一名吳姓男子與葉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還在公司宿舍、旅館、珠海區飯店進行性行為,甚至傳給對方曖昧訊息,以及親吻胸部的照片,讓吳男妻子氣得告訴葉女老公,並提出告訴;台中地院今(27日)依妨害家庭罪判處吳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48歲的吳男與葉女為同事,但從2012年元月至2015年間,2人曾在台中的公司宿舍、高雄和中國大陸出差的旅館,發生性關係。不過,葉女在2016年5月間,提出結束關係的要求,但卻遭男方不斷糾纏;吳男還傳曖昧簡訊寫道「我們每天下班一起吃晚餐,一起洗澡,在浴室做愛」,還寄送他親吻女方胸部等不雅照片。

吳妻得知後,氣得用LINE通訊軟體告知葉女老公林男,2人有婚外情;林男知情後也憤而提告。吳男辯稱,2人沒有發生過性行為,自己精神狀況不佳才會傳送的曖昧簡訊,並稱「都是我的幻想內容」,否認有婚外情。

法官審理後判定,若2人關係正常,吳男怎會有親吻葉女胸部的等不雅照片?因此宣判吳男嚴重妨害林男的家庭生活,且犯後無悔意,依妨害家庭罪判處吳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實習編輯/許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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