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保母熱水燙傷男嬰 母開庭痛哭批「抓去關」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17日04:50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7日04:49 • 李文正
保母熱水燙傷男嬰 母開庭痛哭批「抓去關」
25歲蘇姓保母因燙傷3個月大男嬰,檢察官依傷害罪起訴,她辯稱熱水器出問題,自己很愛小孩,沒必要拿前途開玩笑。(李文正攝)

北市士林區蘇姓保母照顧3個月大陳姓男嬰,因為注意洗手檯內熱水高溫,燙傷男嬰左腳,經過1年半治療,男嬰左腳大拇指攣縮,走路有傾斜不穩情形。陳父認為男嬰遭熱水燙傷已達重傷害程度,希望法院從重量刑,而陳母當庭痛哭形容復健路程「內心每一天都在滴血」,希望法院判決蘇女須入監服刑,法院訂11月14日上午11時宣判。

去年4月14日晚上8點,25歲幼保科畢業的居家托育員蘇女,透過月子中心轉介照顧陳姓男嬰,去年4月14日晚上8點正要幫男嬰洗澡,將男嬰抱入洗手檯時,因疏於注意水龍頭高溫,將滾燙的熱水澆淋在男嬰右腿上,導致大面積起水泡,治療後鑑定有2、3度燙傷,佔體表面積13%,經家屬轉診馬偕、長庚、國泰、中國醫藥學院燒燙傷中心治療,仍有疤痕增生、攣縮的現象影響未來成長發育,檢察官認為有虐嬰的情事,依法提起公訴。

士林地院今上午開庭審理,陳父說,以前看到虐童的新聞都很無感,但自去年4月,自己孩子被燙傷以後,每分每秒都在思考,為何偷錄電影最高會被判刑5年,與傷害孩童的刑責相比,希望台灣的法律能夠保護小孩子,對於有意、無意傷害孩童的人都予以重判,讓負責照顧小孩的人有所警惕。

陳母陳述時更哽咽痛哭,自責當新手媽媽不懂得怎麼照顧小孩,聽信月子中心介紹,將小孩交給保母照顧,現在男嬰已經1歲9個月,能說簡單的字彙,看到自己穿著壓力衣,指著受傷的腳說「痛痛」,她強忍眼淚:「你會好起來的,不痛、不痛」,直到現在,兩人輪流請育嬰假,晚上睡2小時就要起身復健,希望能有些許的改善不要影響未來行走。

陳母敘述,他們心中每一天都在滴血,小小的孩子為何要承受腳上的傷痛,還有跟著他一輩子的疤痕,希望法院能予以重判,讓所有照顧小孩的人,都知道要保護小孩平安健康長大。

蘇女則辯稱,陳姓夫婦還打電話到她上一份工作,害她了工作「我知道做再多,都沒有辦法彌補家長心中的痛,我非常喜歡小孩的,沒必要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現只能努力工作、兼2份工作存錢,賠償她們,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不過,陳母說只有在調解時有碰面,並沒有感覺蘇女有想要彌補過錯。

檢察官論告指出,蘇女並未取得保母執照,僅以幼保科畢業的學歷,且未向主管機關申請,並非合格保母,且男嬰左腳、右腳大拇指發育明顯不同,走路傾斜,已達機能嚴重減損的程度,建請法院依重傷害判刑。但辯護人則稱,觀看男嬰現在行走的畫面,符合同年齡學步狀況,未達重傷程度。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