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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

他機車停車格內…3天後冤被「鬼移車」+1張罰單 警方回應了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9年07月07日10:27 • 發布於 2019年07月06日23:2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男大生5日晚間到派出所報案被「鬼移車」,想要揪出到底是誰。他說原本機車停在付費停車格,牽車的時候卻發現車子被移到停車格外,上頭還有頭2天的停車繳費單,第3天卻變成違停舉發單。不過警方表示定罪有困難,較可行的方法是追究民事侵權行為,可以先到交通組申訴,看能不能撤銷罰單。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男大生5日晚上到台南一處派出所報案,每次返家前把機車停到車站附近停車格,回來後都會看到車子被人移動過,所以停車時都會先拍照存證。他說,4天前又發現被移車,而機車上除了夾著2張停車繳費單外,竟然還有違停逕行舉發單。

男大生拿出事先存證的照片對上繳費單日期,證明車子是從停車格內被人移到外頭的,要對移車的人提告。警方表示,強制罪需要有強暴、脅迫等手段才成立,但因為車子沒有受毀損,建議先去申訴是否能撤銷罰單,對移車的人也可依民事侵權行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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