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交通部出手修改「Uber條款」 Uber今天回應了

新頭殼

更新於 2019年02月23日06:50 • 發布於 2019年02月23日06:50
Uber與租賃車業者合作以短途里程載客,引發計程車司機不滿。   圖:謝莉慧/攝( 資料照片)
Uber與租賃車業者合作以短途里程載客,引發計程車司機不滿。   圖:謝莉慧/攝( 資料照片)

新頭殼newtalk

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規範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巡迴、排班攬客,且1小時為起租時數,以日租、時租方式計費,外界稱之為Uber條款。對此,Uber今(23)日也發出聲明表示「感到失望」。

Uber與租賃車業者合作以短途里程載客,引發計程車司機不滿,打算2月27日再度上街抗議,交通部隨即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規定小客車租賃業將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等於未來搭Uber將以1小時計費。

對此,Uber公司今表示,針對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範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科技平台合作感到失望,也極度關切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範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科技平台的合作,以及因此對整體產業和 Uber在台灣營運的影響。

Uber公司說,Uber的營運模式完全符合法規,與在地租賃和計程車交通服務業者合作,Uber也支持小客車租賃公會提出的「網約多元小客車」為可研議方案,他們將與政府相關單位共同努力,商討對乘客、駕駛和產業都有利的結果。

延伸閱讀:

解救蛋荒首波!1200箱日本蛋今運抵台北港

228連假旅遊車潮多!國道這15個路段車流恐爆量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