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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不顧北京反對!美國持續對台軍售 有「備忘錄」解密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9月18日12:39 • 發布於 2019年09月18日07:24

近年來美國根據《台灣關係法》持續對台軍售,讓中國大為不滿,指控美方出售武器嚴重違反《八一七公報》。不過根據最近一份解密的白宮備忘錄,美國前總統雷根認為這份公報建立於「中國承諾以和平解決兩岸問題」的條件上,美國才會同意減少對台軍售意願。這份備忘錄,也提供美國持續對台軍售的正當性。

1979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之後,為了維持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安全及穩定,經美國國會通過後建立《台灣關係法》,提出對台六項保證,其中包括「提供防禦性武器」,是台美關係的重要基石。

而40年來美國售台多項防禦武器,包括「地表最強戰車」M1A2T、F-16V戰機等,導致中國相當不滿,聲稱美國出售武器一事,違背一中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尤其是《八一七公報》規定。

《八一七公報》於1982年8月17日,由前美國總統雷根(Ronald Reagan)、前國務院總理趙紫陽簽訂,公報提及美國政府聲明「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並準備逐步減少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

然而美國在台協會(AIT)17日於官網公布一份白宮解密文件,顯示《八一七公報》簽署當天,雷根發布一份備忘錄給時任國務卿舒茲(George P. Shultz)和國防部長溫伯格(Caspar Weinberger)。

內容提到雖然美中針對軍售問題,發表聯合公報,但美國對台軍售減量,必須考量到台海和平狀況,以及中國是否對其所宣告、尋求和平解決台灣議題的「大政方針」延續與否而定。

該份備忘錄指出,中國持續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分歧,是美國同意減少軍售的先決條件,眾人應清楚理解,上述兩者關聯性是美國外交政策恆久的必要要求。此外,至關重要的是「美國對台灣提供武器的性能與數量,完全取決於中國所構成之威脅」,就數量和性能而言,台灣相對於中國的防衛能力都應該得到維持。

美國前總統雷根(Ronald Wilson Reagan)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美國前總統雷根(Ronald Wilson Reagan)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該份備忘錄的立場,雖然和《八一七公報》簽署內容有所出入,不過後任美國政府也持續遵守至今。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這份備忘錄到今年8月30日,才由時任美國國安顧問波頓(John Bolton)簽署解密,外界分析,是因為美國近期批准售台F-16V新型戰機,中國就此事多次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波頓因此解密這份文件,提供美國對台軍售的正當性。

(民視新聞網/詹雅涵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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