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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不滿不當勞動裁決程序!勞團集結工會赴勞動部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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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集結工會到勞動部抗議,針對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判定及程序表達不滿,同時提出剔除不適任委員、申請期限從90天延長到一年、應主動調查事實及啟動入場機制、補助律師上訴費用等4項訴求,希望能給勞工一個合理安全的保障。

勞團拿著布條北上到勞動部抗議,他們針對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判定及程序表達不滿,更號召2018年受害工會幹部一起來發聲,因為長期幫勞工爭取權益與資方對抗,有人因此遭到解雇,有人甚至半年遭記曠職約20天,連年終及考績都受到影響,換算下來薪水20~30萬不翼而飛。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葉瑾瑜表示,「今天他必須要出庭開這個調解會議的時候,竟然請了公假,公司否準,勞動部也不幫他保障。」

企業工會理市長馮澤源也指出,「很清楚明白的說公司在說謊,搞不好他的二次的解雇,是一直在污衊我說我勾結公司的員工。」

勞動部接下陳情書,也派人到場關懷,針對勞團提出的剔除不適任委員、申請期限從90天,延長到一年、應主動調查事實及啟動入場機制、補助律師上訴費用等4項訴求,勞動部回應很直接。

勞動部裁決科科長章鴻年表示,「規定為90天,最主要是希望,在事證還很明確的時後盡速提出來,時間過長,可能在蒐集證據或者是整理事實的時候會有問題。我們過去也曾經入場過,比如說到高雄到嘉義到桃園以及到台北市,我們不想說詢問證人的時候影響事業單位的營運。」

勞團的訴求,勞動部表明立場,卡在資方和勞工之間,勞動部難以周全,裡外不是人。

(民視新聞/羅翊菱、羅執中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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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08月20日06:40 • 發布於 2019年08月20日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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