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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丈夫小三坦承通姦 公然調情「一起洗澡」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6月27日07:43 • 發布於 2019年06月27日05:47 • 陳淑芬
丈夫與小三坦承通姦公開說「一起洗澡」 元配怒告
台中地院判決何夫及小三連帶賠償新台幣15萬元,全案確定。(陳淑芬攝)

何姓女子控告丈夫與陳姓小三多次通姦,還一直要求離婚,她與兩人對質,兩人不但坦承姦情不諱,還在社群軟體上談情說愛,何夫與小三公然調情說:「改天一起洗澡」、「我怕洗完你會害羞」等語。兩人還一起日本旅遊,破壞她的婚姻及家庭和諧請求損害賠償,台中地院二審判決何夫及小三連帶賠償新台幣15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何女主張丈夫與陳女自2018年1月起在小三的租屋處通姦6次,而丈夫自2018年4月起就一職要求要離婚。她找兩人在2018年4月16日當面對質,兩人都坦承不諱,丈夫與小三在社群軟體上毫無避諱,大肆談情說愛,丈夫還公然向小三提出:「改天一起洗澡」、「我怕洗完你會害羞」等語。

何女說,丈夫與小三還與另1對男女相偕到日本旅遊,破壞她的婚姻及家庭和諧,影響完整的家庭照顧,讓她傷心欲絕,遭受重大打擊。何女提出通訊軟體Messenger的對話內容擷取頁面及丈夫與小三的談話錄音,要求賠償她新台幣50萬元,簡易法庭判處何夫及小三共同賠償15萬元。

何夫不服上訴,他在台中地院審理時指稱,他在談話錄音及Messenger對話內容所稱與陳女性交6次、兩人交往等語都是演戲、玩笑,一切都只是為了讓何女對這段婚姻死心,不能就此認定兩人有男女感情交往。何夫坦稱與陳女及1對男女友人到日本共遊,但是,他是與男性友人同房過夜,並未與陳女發生通姦等破壞家庭和諧行為。陳女也幫何夫辯解。

台中地院認定何夫及陳女確有超越一般正常社交行為親密往來關係,已達侵害何女基於配偶關係,對於婚姻共同生活應享有圓滿安全及幸福,導致何女精神上受有痛苦,判決兩人賠償被害人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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