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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七大工業國唯一不承認同婚的國家!日本13對同性情侶提起違憲訴訟:為什麼我們無法結婚呢?

風傳媒

更新於 2019年02月15日01:40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5日01:40 • 劉俞妗
日本13對同性情侶於情人節提出訴訟,指現行法律制度違反憲法規定之婚姻自由。(美聯社)
日本13對同性情侶於情人節提出訴訟,指現行法律制度違反憲法規定之婚姻自由。(美聯社)

2月14日是情人節,日本的同性情侶卻無法結婚,來自各地的13對同性情侶決定展開行動,以現行法律制度違反婚姻自由,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針對「結婚登記不被受理」要求1人100萬日圓(約28萬新台幣)賠償。13對情侶和辯護律師團表示,他們的終極目標是改變現行法律,追求同婚合法化。

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大江千束和小川葉子是一對同性情侶,交往超過25年。兩人明知道會被拒絕,仍在1月17日向居住地中野區公所辦理結婚登記,結果也不出所料。「公所告訴我們,他們不能受理我們的登記,因為我們兩人都是女性。當時還有幾對異性情侶辦理登記,沒有遭遇任何問題。」小川質疑:「為什麼我們甚至無法選擇要不要結婚呢?」

居住於埼玉縣川越市的古積健與相場謙治,已經在2013年舉行婚禮,並決定在1月4日前往川越市公所辦理結婚登記,如同大江和小川,古積和相場也因為同性情侶的身分,領回了「不受理證明書」。他們決定聯合其他12對登記結婚遭拒的情侶提起訴訟,《美聯社》(AP)報導,古積對兩人沒有法律保障的生活感到憂慮:「現在我們兩人都身體健康、可以工作,但如果其中一人突然遇到意外或生病呢?我們不被允許簽署彼此的手術同意書,也不能成為彼此的繼承人。日本的(同婚推動)進程太慢了。」古積表示:「往後(爭取同婚合法化)的道路非常長,希望和大家一起努力」。

律師團:地政機關「不予受理」婚姻登記違憲

財團法人「Marriage For All Japan」旨在為各種性別、性向的人爭取結婚的選擇,集結各地律師、專家成為原告13對情侶的後盾,同時發起連署聲援。14日上午,6對情侶舉著「Marriage For All Japan」標語步入東京地方法院,同時,名古屋地方法院有1對情侶、大阪地方法院有3對情侶、札幌地方法院也有3對情侶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日本憲法第24條限制「婚姻僅以兩性的自願結合為基礎而成立」,而政府認為這則條文代表憲法或民法沒有預見到同性婚姻出現,地方行政機構才「不予受理」同性情侶的結婚登記。但原告的辯護律師團反駁日本政府保守的觀點,指出憲法並無禁明文止同性婚姻。律師團表示,日本憲法訂定於1946年,而第24條是為了保障夫妻雙方權利對等,以及避免強迫結婚。

1月廣告公司電通發表的調查顯示,日本20至59歲的民眾,有78.4%支持同婚合法化,但儘管民間支持聲浪高,同性伴侶仍然缺乏法律保障。「Marriage For All Japan」代表理事三輪晃義說,日本政府至今尚未制定完善法律,保障同性情侶結婚權利,違反了憲法第14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原則,同時,憲法第13條也寫明:「全體國民都作為個人而受到尊重。對於謀求生存、自由以及幸福的國民權利,只要不違反公共福利,在立法及其他國政上都必須受到最大的尊重」。三輪說:「我們真正想要的是法院命令,宣告現在無法承認同性婚姻的制度是違憲的」。

情侶相場謙治和古積健向地政機關提出結婚登記不被受理,聯合同樣經驗的12對同性情侶提出訴訟。(美聯社)
情侶相場謙治和古積健向地政機關提出結婚登記不被受理,聯合同樣經驗的12對同性情侶提出訴訟。(美聯社)

首相稱同性婚姻沒有成立空間 自民黨議員歧視言論張狂

日本是七大工業國組織(G7,成員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及日本)唯一不認可同性伴侶的國家。綜觀日本歷史,明治維新以前社會對男同性戀的態度大體包容,浮世繪描寫男色愛慾也不算少見。幕末、明治初期,日本快速現代化、工業化,歐美針對同性戀的歧視也迅速滲透日本社會,雖然大正、昭和初期男色文化短暫復興,但直到今天,日本的LGBT族群仍然活在陰影中,缺乏法律保障,飽受歧視。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和執政自民黨保守的支持者希望以異性戀婚姻為根基,重新塑造父權主義的社會,政府也將家庭價值等「道德教育」內容再次加入中小學教材。2015年安倍曾表達他對同性婚姻的看法,認為同性婚姻會影響家庭定義這個根基,且同性婚姻在現今憲法下沒有成立空間,若要承認同性婚姻則必須修憲,勢必要慎重以對。2018年自民黨議員杉田水脈在月刊雜誌《新潮45》大剌剌地發表歧視言論,稱LGBT族群「不能誕下孩子,毫無生產性」,2019年1月,自民黨資深議員平澤勝榮更聲稱「這種人(LGBT族群)太多的話,國家會崩毀」,招致輿論批評。

地方政府「伴侶關係證書」與「宣誓受領證」不具法律約束力

2015年3月31日,東京澀谷區區議會通過《澀谷區推進尊重男女平等與多樣性社會條例》(渋谷区男女平等及び多様性を尊重する社会を推進する条例)承認同居的同性伴侶關係「相當於婚姻關係」,並發予「伴侶關係證書」,寫明「希望區民與商家給予公平且適切的對應態度」,幫助同性情侶經營共同生活。澀谷區與相鄰的東京世田谷區於同年11月實施同性伴侶「宣誓書」制度,規定年滿20歲、同住或有一方居於世田谷區的同性伴侶,可提出申請,領取「宣誓受領證」,兵庫縣寶塚市、沖繩縣那霸市等10個行政區域陸續導入宣誓書制度。

然而伴侶關係證書和宣誓受領證對申請人都有居住地限制,並非全國普及制度,且兩者均不具法律拘束力,同性伴侶仍然不能為愛人的手術同意書簽名,遇到不動產業者拒絕租屋也無可奈何。辯護律師團成員上杉崇子也是「Marriage For All Japan」理事,她表示,伴侶關係證書和宣誓受領證「無法提供婚姻關係保障的法律權益,例如繼承權和共同監護權」。(推薦閱讀:尊重多元性別》日本千葉市推新伴侶制度 同性、異性伴侶皆可申請

2018年8月20日,東京中野區開始實施同性伴侶宣誓書制度,大江和小川是中野區第一對宣誓伴侶關係的情侶。兩人接受《哈芬頓郵報》(HuffPost)採訪,小川表示,原本她們並沒有特別想要結婚,應該也有異性戀情侶是這樣,但是同性情侶被排拒在婚姻關係之外,無法選擇是否結婚,這讓她們更加體認日本現行婚姻制度的不足,決定提起告訴。此外,兩人也質疑婚姻中的男女平等,如男女合法結婚年齡差異、女性婚後冠夫姓等,例如大江的父親已經往生,但戶籍謄本上的戶長仍然是亡父,這讓兩人震驚。若同婚合法化,婚姻關係裡就有「夫」和「夫」,「妻」與「妻」,組成性別改變,婚姻與戶籍制度勢必需要修改,大江和小川希望這次藉由這次訴訟「撼動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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