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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

一次搞懂「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和「流行地區分級」大不同!(3/16 更新)

欣傳媒

更新於 2020年03月16日18:15 • 發布於 2020年03月16日13:00 • 旅@天下

3/17起,除了已列為第三級的義大利,其他歐洲申根地區國家、英國、愛爾蘭以及杜拜共28個國家及地區的旅遊疫情建議提升至「第三級」(警告),3/16宣布將東歐及巴爾幹地區、中東地區、北非地區以及中亞地區共計43個國家及地區的旅遊疫情建議也提升至「第三級」,建議國人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當地旅遊,14天內有上述國家或地區旅遊史,入境返國後須居家檢疫14天。
3/14 更新:美國(華盛頓州、紐約州、加利福尼亞州)旅遊疫情建議等級提升為第二級。
「旅遊疫情建議等級」=一般民眾參考 新型冠狀病毒影響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在先前公布將河南及浙江省列為「一級流行地區」;日本、韓國、義大利、伊朗等地的「旅遊疫情建議」也提升。同樣是級別,但「流行地區」與「旅遊疫情建議」其實是完全不同的參考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表兩圖來說明兩種分級的差異,本篇也整理相關的參團退費原則。   「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分3種等級,第3級為最嚴重的「警告」,直接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其次的第2級為「警示」,認為前往當地應採取防護,最輕微的「注意」則是提醒旅客遵守當地的預防措施,例如勤洗手、戴口罩等等。不同旅遊疫情建議等級,退費機制也有所不同。總的來說,目前除了第3級旅客退費可為「團費-必要費用」,旅客如欲取消其他國家地區之旅行團,將扣除已繳付之必要費用後,也將索取至少5%以上旅遊費用的解約金。
「流行地區分級」=醫護人員專用  

  至於「流行地區等級」則是讓醫護人員法定傳染病通報的依據,一級流行地區為最嚴重,為當地已有不易控制的社區傳播,二級流行地區則是懷疑當地有社區傳播,民眾從上述兩種等級返台皆需居家檢疫14日。流行地區等級與前述「旅遊疫情建議等級」不同,兩種等級數值所代表的嚴重程度相反,也是造成民眾可能混淆的原因。

交通部觀光局日前也表示,考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判準之專業,也配合防疫措施,已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商定旅客參團解約退費原則
(1) 未發布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地區,以及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第一級注意(所有其他國家)
→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辦理。

  • 以下之旅遊費用將先扣除行政規費(如護照費、簽證費或其他規費手續費)後計算
  • 旅遊開始前第41天以前解約者,旅遊費用退費95%。
  • 旅遊開始前第31天~40天以內解約者,旅遊費用退費90%。
  • 旅遊開始前第21天~30天以內解約者,旅遊費用退費80%。
  • 旅遊開始前第2天~20天以內解約者,旅遊費用退費70%。
  • 旅遊開始前1天解約者,旅遊費用退費50%。
  • 旅客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約不退費(2) 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第二級警示(新加坡、日本、美國3州) →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規定辦理: 旅客如要退費,旅行社扣除簽證等必要費用後,將收最高5%補償金。
    (3) 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至第三級警告(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韓國、歐洲申根地區國家、英國、愛爾蘭、東歐巴爾幹、中東、北非及中亞地區等國家) →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也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辦理: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旅行業應提出已代繳之行政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必要費用之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有鑑上述因素,品保協會日前也呼籲各航空公司全力協助機票退票事宜,無法出團者全額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能款項盡速退還;也請國內各飯店、旅館共體時艱,入境及國內旅遊旅客因恐慌而取消住房,商請各飯店旅館從優處理,退還保證金或是延期處理,減輕旅行業墊付作業金之龐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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