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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一夜春宵後她赴約泡裸湯 性侵告不成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9月26日02:08 • 發布於 2018年09月26日02:0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人人都要自保!桃園一名23歲周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名20歲女子,3個月後兩人相約見面,卻遭女網友指控涉嫌性侵,但周男辯稱,兩人是男女朋友,發生關係都是情投意合,女子事後還和他到摩鐵泡裸湯,檢察官認為,女子自認被性侵,卻和對方繼續保持聯絡,一切不合常理,今(26)日對周男不起訴處分。

▲女網友自認被性侵,事後卻跟對方去泡裸湯。(示意圖/Pixabay)

檢方調查,女子患有輕度心智障礙,她指控周男,去年10月把她帶回住處,在她耳邊輕聲說「想要」,也不管她願不願意,就扒光她衣服,對她性侵得逞。周男則否認,辯稱兩人是情侶,還說當時沒戴保險套,女生怕染病,要他「以後不要做了」,但後來還是有第二次,事後還和女友相約到摩鐵泡裸湯。

檢方表示,女子雖患有心智障礙,但不是毫無判斷能力,一般來說,自覺遭性侵後,應該會害怕、拒絕跟對方往來,但女子第一時間不但沒報警,還跟周男去泡湯,雖然沒再發生關係,但女子不合常理的行為,檢方認定並非性侵,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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