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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一場政界和創業家的「新創」對談,詹宏志:政府跟不上、百姓也受累

數位時代

更新於 2019年08月21日10:22 • 發布於 2019年08月20日23:33 • 唐子晴

科技前進的速度,總是比法律快得多。

Uber、共享單車、第三方行動支付、OTT平台⋯⋯你耳熟能祥的新創服務,哪一個不曾經歷與政府、與業界的角力廝殺,取得平衡的過程,最終定案的法律的框架也決定了它們的走向:有的已經死在沙灘上,有的卻還在抗爭。

「政府常常被罵,通常罵得挺難聽的,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詹先生(笑),」長期關注新創領域的民進黨立法委員余宛如16日在「創業進化論」論壇上,邀請PChome董事長詹宏志進行一場圓桌對話,深度探討新創公司和政府間拉扯不斷的治理議題。

一邊是台灣創業家代表、一邊是創業圈的政界代表,他們觀點究竟有何不同?怎麼看待新創公司、創新產業在台灣的生存環境?

PChome董事長詹宏志和民進黨立法委員余宛如,在「創業進化論」論壇上進行一場深度對談。
PChome董事長詹宏志和民進黨立法委員余宛如,在「創業進化論」論壇上進行一場深度對談。

從一場行動支付革命,詹宏志看出政府盲點

「我第一次和政府發火是為了網路支付,也就是後來的第三方支付,」詹宏志回顧這些年的創業史,約10年前,PChome想開始經營自家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那段時期仍讓他記憶猶新。

在這之前,他早看到了電商交易中金流的難點。以美國電商eBay為例,在1995年還是C2C的拍賣平台,當時根本沒有行動支付一說,詹宏志為了買書,每買一本,就要到銀行用支票匯款給美國賣家一次,相當麻煩,而時空再推到台灣,一樣也是難解的一題。

「當時C2C的付款方式有兩種,一個是面交,約在某一個地鐵站出口,對方拿著一朵玫瑰花相認,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第二個是ATM轉帳,賣家得一筆一筆對帳,收到款後才出貨,但假設你每天賣出1萬筆,麻煩就大了!而且先轉帳支付款項,就算交易沒有真的完成,錢也要不回來,這是台灣網路詐騙最大的來源。」

詹宏志當時想找出解法,建立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開始積極和政府溝通,發現雖然金管會沒有強烈拒絕,但總以「台灣ATM已經很普及、很夠用,因此不需要」回應。

在一次演講中,詹宏志驚奇地發現,公部門幾乎沒有人在網路上購物,這樣的「落差」,當然也造就政府無法和一般民眾感同身受,真正理解第三方支付是什麼、到底為何市場需要它;再來,當時政府並沒有任何推動電商的重要發展策略支持,站在政府的立場,若要嘗試就會有風險,那還不如不做。

「我的感受是,他們對社會正在發生的事敏感度不夠。社會因為某種緣故,特別是科技創新帶來一個全新的架構的時,原來政府的架構會跟不上,本來一開始只是一次、兩次,慢慢的就會發現,跟不上已經成為常態。」

同樣是Uber爭議,新加坡怎麼做?

再看看近期討論最多的案例——Uber。

Uber在全球不少市場仍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夾在政府和計程車業者之間,Uber在2013年進入台灣市場後曾短暫退出,開始以和「租賃車行」合作的方式回歸,但一路風波卻沒停過,交通部風向大轉彎又擬定一套新「Uber條款」並預告若10月Uber仍維持現狀營運,將開罰取締,再度把Uber逼上懸崖邊緣。

但在同年進入的新加坡市場,卻完全是另一番景象,Uber及Grab等業者已經一步步合法化。

「新加坡碰到同樣的情況,但比台灣更快速積極地回應。我曾經為了這事情,在APEC會議裡面問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是怎麼思考的?他覺得,應該要去想像Uber這樣的模式,對社會最終的結果是有利、還是不利?如果有利,即便造成現在的社會、現行的法律都有衝突,但思考方向應該是社會怎麼創造一個新環境,能包容這種模式?這當中也有一些受害者,比方說計程車司機,因為在他們原本取得執照的過程中,是沒有這樣的競爭者的,那在利益流動之下,社會要怎麼樣去彌補他們?」

Uber在絕大多數市場,都面臨著法規和計程車業者夾擊的窘境。
Uber在絕大多數市場,都面臨著法規和計程車業者夾擊的窘境。

詹宏志總結,當社會有一些新事物走在前面,但既有的法規要管理的目標跟它們不同,就會產生衝突,但解決方法不能單從一個個案來看,不是每一個題目靠選擇A或B就能解決,而是得擴大,討論社會該有一個什麼樣的機制,才能使得常態性的衝突有一個治理的方法。

「政府效率不夠,連帶所有老百姓都被拖累,我說得不只是台灣,每個政府都有這樣的壓力。」

余宛如:百年老車別想當法拉利開,修法惠新創是第一步

「我覺得政府本身就是一個問題,」遊走在新創跟政府間的余宛如,道出自己的觀察。

回顧過去台灣的企業發展,通常先由政府提了很大的目標,然後開始分配資源,在這樣的結構之下,確實造就了不少成功企業,但余宛如評價,如今這套模式已經是「舊經濟」,過去重要的要素,在如今的「新經濟」中都已不復存在。

「舉例來講,新經濟最重要是什麼?人才、密集的資本,那舊經濟關注的是什麼?是廉價的土地、廉價的勞工,」但她認為,這是一個駕駛習慣路徑的問題,要政府臨時轉向還需要一些時間,但縱觀在立法院能做的第一步就是修法,鬆綁舊時制定的法規條例。

她笑說,當時她在修公司法時,第一版竟是民國18年制定,就像一台近百年的古董老車,還要當成法拉利開,實在太困難。但如今,公司法已經有很多對新創公司有利的法條,例如可以轉債募資,甚至也推出了金融沙盒,業者和政府多了更多互相瞭解的機會,好讓金管會更快對市場狀況做出反應。

責任編輯:蕭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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