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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8周禁墮胎公投】「心跳法案」聽證會 拿虐貓狗類比殺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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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10月24日03:03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4日03:03 • 上報快訊/喬偉綱
「心跳法案」發起人彭迦智,主張胎兒形成超過8周便禁止孕母進行人工流產,引發爭議。(取自彭迦智臉書)
「心跳法案」發起人彭迦智,主張胎兒形成超過8周便禁止孕母進行人工流產,引發爭議。(取自彭迦智臉書)

合一行動聯盟召集人彭迦智提出公投提案,主張「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周內施行」,中選會在審議後認為有必要舉辦聽證會,因此23日舉行公投聽證會,讓專家學者代表有討論的平台。

「當心臟跳動,他就是一個生命」彭迦智說,因此該公投案又被他稱為「心跳法案」,彭迦智指出,胚胎在第4周時,神經已開始成形,8到10周就有心跳,且大腦皮質已經發育,並擁有有人體外型的基本特質。因此他在聽證會上表示,為了維護胎兒人權,應該重新審視35年前制定的法律。並表示「鼓勵收養,制止墮胎,支持出養,尊重生命,減少墮胎率,增加生育率」。

籲借鏡美國4州作法

 

彭迦智說,美國已經有4個州通過心跳法案,「台灣應當可以來審視一下。」他也舉例,台灣人民對於虐待貓狗不能容忍,「為何可以忍受殺死嬰兒,難道我們不如貓狗?」

彭迦智認為,台灣是民主的國家,如果政府選擇藐視《公投法》,用粗暴的方式對待人民公投提案,代表政府與惡的距離越來越近,希望現在執政黨政府要有良心愛心。

反方:扼殺懷孕自主

反對方的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就醫學而言,至少有5%到35%是不規則月經,所以當發現懷孕的時候,早已超過8周墮胎限制,她也特別提到,弱勢團體(如性侵亂倫或未成年人以及未婚婦女)而言,這些人要考慮醫療救助需要有比較長的時間,尋群醫療救助的時候都超過8周了。

「下修到8周扼殺了很多婦女在懷孕上面的選擇權」黃閔照表示,其實要到20周左右才能在胎兒結構上做篩檢,且確定診斷也要一段時間所謂「墮胎危險」,其實是「非法墮胎危險」。

她強調,台灣醫療史中,合法墮胎從來沒有出現死亡的案例,倒是孕產婦死亡1年大約在22到25位,懷孕本身就對媽媽有一定的風險,如果直接縮短為8周,反而會影響到婦女健康權益,這反而壓抑了婦女選擇權,已經到了侵權的角度。

「胚胎不等同嬰兒」

針對彭迦智在聽證會中數度提及「不應殺死嬰兒」,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說,嬰兒與胎兒之間是不同的,依民法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因此保護對象應是從母體排出的嬰兒,且能獨立存活。

若是將胚胎就等於嬰兒,「那不如來提個『你的精子不是你的精子』公投案」,因為照彭迦智的說法,若是父親有抽菸或喝酒的習慣,或是父母到可能流產的地方玩,也可能造成過失殺人。因此他結論,「不可能因為一個胚胎的情況,就去剝奪母親的權利」。(水泥封屍案台港曾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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