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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首富三房護千億4】國稅局認一夫一妻 只有她可分王永慶一半遺產

鏡週刊

更新於 2019年09月18日02:08 • 發布於 2019年09月18日02:08 • 鏡週刊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2008年過世後,王家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提列595億餘元,王永慶的戶政資料上,唯一的配偶是王月蘭,國稅局在2010年認定,王永慶的合法配偶是王月蘭,可分得一半遺產,當時李寶珠也認同,後來家族協議,王月蘭基於和諧,將依法分得的財產,拿出一部份贈與二房楊嬌、三房李寶珠等人,現在漏報的渣打銀行1.1億遺產,也應比照當年的議精神公平分配,不應節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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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過世後,家人對遺產分配有意見,還一度告上法院,當時法院看到三名妻子依舊的《民法》規定皆有分配權,曾勸喻雙方和解,最後大房王月蘭與二房楊嬌、三房李寶珠與子女間以家族協議的方式和解,595多億元分配完畢。

但對於三名妻子是否為合法配偶並未有法院終局認證,所以當1.1億遺產事後被發現時,及二房長子王文洋事後在台、美等地打官司追查父親海外達6,000億元的資產時,紛爭便又再起。

王永慶2008年過世後,大房王月蘭因沒有生育子女,已把王永慶遺產的權利,委請王文洋處理。有關王永慶國內的遺產500多億元,儘管依法二房妻子與三房妻子都沒有權參與分家產,但當時仍在世的大媽王月蘭很慷慨,經協議後,以贈與方式,將自己分得的王永慶財產,拿出一部分送給二房楊嬌及三房李寶珠。

王文洋認為,當時的協議是針對那595億元;至於後來發現的,不管是台灣渣打銀行的1.1億餘元或海外的6,000億元,都仍應由王文洋依據當初家族協議精神,決定該如何分配,其他人無權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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