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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越南淪陷後首例】婦人帶豬肉粽來台 繳不出20萬罰款遭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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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03月01日11:06 • 發布於 2019年03月01日11:06 • 上報快訊/畢翔
越南籍婦人由河內攜帶肉粽前來台灣探親,因未繳罰款被遣返回國。(防檢局提供)
越南籍婦人由河內攜帶肉粽前來台灣探親,因未繳罰款被遣返回國。(防檢局提供)

越南日前被我國列為非洲豬瘟疫區,而27日下午一名越南籍婦人由河內攜帶肉粽前來台灣探親,在小港機場被截獲,被開罰20萬元。不過由於該名婦人未能當場繳清款項而被拒入境,成為首宗越南旅客因攜帶豬肉製品遭遣返的案例。

越南2月19日對外宣布發現非洲豬瘟病例,成為是亞洲繼中國、蒙古後第3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地區。農委會隨後也將越南列入高風險區,經公告後,來自越南的旅客入境台灣攜帶豬肉品,將等同於疫區,首犯開罰20萬元。

農委會防檢局1日指出,一名越南籍女性2月27日攜帶豬肉粽入境,而因當事人未繳清罰鍰,當天中午抵達台灣,下午就已遣送回越南。由於檢驗作業模式為每星期送檢體至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一批次,這件樣品預計下周送驗,預計3日結果出爐。

防檢局指出,為慎重起見,2月中旬起從柬埔寨、寮國、緬甸直飛台灣的班機,旅客手提行李都是100%檢疫,藉此措施早一步防疫。而自去年疫情爆發後,由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赴台的案例一共有127宗,其中126宗來自中國,1宗來自越南。(心理師看還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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