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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蘇震清扮公親】蘇震清涉掏空案疑雲 民進黨廉政會共識決「不立案」

鏡週刊

更新於 2019年10月24日08:57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3日14:49 • 鏡週刊

**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今(23日)晚開會討論黨內立委蘇震清疑涉誠美材公司掏空案,蘇震清親自到場說明,經3小時會議後認定,蘇震清並未違反黨內規定的廉政行為,決議不立案,但未來若有新事證,仍可重新啟動相關機制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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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蘇震清涉案疑雲關係不分區提名,他日前曾受訪更表示,關於名列不分區,包括總統蔡英文、行政院前院長賴清德、總統府秘書長陳菊都承諾過,甚至黨主席卓榮泰還親口承諾3次以上。黨內人士表示,廉政會決議不立案後,蘇震清可能列入不分區的機率變大,「黨中央準備要頭疼了!」

民進黨廉政會共有11名委員,本刊掌握,扣除2人請假、1人因律師業務主動迴避,今天共8名委員出席討論蘇震清案,並一路從傍晚6點討論到晚上9點才散會。與會委員透露,廉政委員會中花了很多時間釐清蘇震清是否涉案,並採一問一答方式,要求蘇震清說明案情,而蘇則有問必答,最後採共識決方式決議不立案。

根據民進黨廉政條例的規定,違反廉政行為有四大類,一是涉犯貪污、詐欺或恐嚇取財之罪,二是涉犯刑法有關殺人、重傷、搶奪、強盜、恐嚇、擄人勒贖之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罪,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所稱之性侵害犯罪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有關之罪,第三則是涉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四則是涉及違反廉政、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或使用特權之行為而影響本黨名譽者。

與會委員表示,蘇震清案看起來有可能涉及第四類「使用特權之行為而影響本黨名譽」,不過,經會議一問一答討論,認定並未構成;該委員並表示,廉政會除了要求蘇震清說明外,另也調閱他的財產申報,包括股票怎麼來的、甚至借名登記買股的文件,蘇震清都有清楚說明,最後並無法證明他有使用特權,加上4月經本刊披露此案後,蘇震清也寫了呈報狀向檢察官說明細節,至今也沒被檢調約談過,綜合以上內容,最後認定無法構成違反廉政行為,最後決議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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