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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港女箱屍案】陳嫌願來台自首 刑事局證實「已收到港方來函」

鏡週刊

更新於 2019年10月19日06:26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9日06:28 • 鏡週刊

**涉嫌在台殺害女友的香港籍嫌犯陳同佳,獨自回港被查出侵占、竊盜女友財物,扯出殺人棄屍內幕。因台港無司法互助,陳嫌僅能在港受審,港府本預計以此個案修訂引渡條例,卻掀起愈演愈烈的反送中示威。

而陳嫌被以竊盜罪、處理贓物、洗錢等罪遭香港法院判刑29個月,他認罪獲減刑後,即將在本月23日出獄。陳嫌向港府表達願意赴台自首,刑事局今(19日)也表示,確實有收到港方的傳真,但會依照法務部意見辦理,希望港方續押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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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20歲的香港女子潘曉穎與19歲的男友陳同佳來台共度情人節,卻遭男友殺害,棄屍紅樹林捷運站附近草地。陳嫌返港後因涉嫌盜竊女友財物被捕,更查出他在台涉及殺人棄屍。不過台港間並無引渡協議,無法調查殺人案,港方只能以其他四項罪名,將陳嫌移送法辦。

死者潘女的最後身影,是與陳男一起進入旅店房間。(翻攝畫面)
死者潘女的最後身影,是與陳男一起進入旅店房間。(翻攝畫面)
陳男獨自一人離開旅店,潘女的屍體已被放置粉紅色行李箱內。(翻攝畫面)
陳男獨自一人離開旅店,潘女的屍體已被放置粉紅色行李箱內。(翻攝畫面)

陳嫌認罪後,刑期也由原來的29個月,縮短至本月23日出獄。不過先前港府因為想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調查,在今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希望個案方式進行引渡安排,引發民眾反彈,成為「反送中」運動的導火線。

陳嫌或許是看到自己的殺人案演變成社會運動,至今一發不可收拾,向港府表達出獄後願意赴台自首的意願,香港警務處因此將陳嫌的決定致函台灣刑事局,表示台灣在去年12月3日就發布陳嫌的通緝令,追訴時效為30年,會協助陳嫌作出相關安排,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合法和可行協助。

刑事局證實已收到港方來函,不過法務部已經在17日發出正式呼籲,香港政府要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在陳嫌獲釋後積極續押追訴。台灣也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基礎上迅速提供證據,使香港充分掌握港台兩地的案情事證,以查明事實真相,依法追究刑責,實現公平正義。刑事局將會比照法務部的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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