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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國會性醜聞】明知直播卻公布被害人姓名 張書維辯「不知規定」

鏡週刊

更新於 2019年03月20日13:28 • 發布於 2019年03月20日13:28 • 鏡週刊

**國會主任猥褻案沸沸揚揚,立法委員李鴻鈞前辦公室主任張書維,遭指控對女記者掐奶性騷擾,更意圖強脫另名女記者衣服性侵,張書維今(20)日出面辯解,表示從未對女記者有強迫或不禮貌行為,認為自己遭設局仙人跳,更不管現場有大批媒體、電視台在直播,竟直接公布被害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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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書維表示當時是被女記者「帶到」汽車旅館,在摩鐵房間內,女記者自行脫去衣服,還說是女生「叫我X她」,但因自己喝醉酒不舉才沒有發生性關係,更指控遭設局仙人跳,完全沒有為自己的犯行道歉。

談到家人,背叛妻子的張書維在鏡頭前痛哭流涕,為自己已婚還上摩鐵而道歉,坦承對不起老婆,但捨不得家人受到牽連。

但可惡的是,張書維明知記者會現場有多台攝影機連線,還有電視台現場轉播,張書維卻不只一次公布2名被害人和其主管的姓名,法律系畢業的他還說自己不知道相關規定,言詞荒謬讓人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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