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檸檬車法」,並不是指載運檸檬的車,而是源自於美國的汽車消費者保護法,對於出廠後有瑕疵履修不好的車輛,並稱之於「檸檬車」。今天經濟部預告新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將參考美國的檸檬車法案,目前初步規劃車主在購車180天後,或行駛里程超過12000公里,要是車輛出現相同瑕疵,並於保養手冊中記載指名之維修場所,修理四次以上或是車輛累積無法使用超過30天,就可向車廠請求更換新車、等值新車或是解除買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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