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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0810揪團運動」6男戰2女 吃到16歲長髮妹只有他遲到無罪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9年03月22日01:26 • 發布於 2019年03月21日22:04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42歲林姓男子2017年8月利用LINE群組「0810揪團運動」發出邀請,找來5名中年男子到新北市土城區某摩鐵參加性愛派對,結果當場被警方查獲。由於6男出庭時皆聲稱不知道其中一名少女才16歲,但由於林男在派對一開始的介紹中曾提及少女的年齡,最後被新北地院法官判處4年5個月有期徒刑,另外4名嫖客則各判處5個月,全案只有一位遲到的吳姓男子獲判無罪。

台北市警方2017年8月接獲線報指稱,林男在LINE成立一個群組「0810揪團運動」,先後一共找來邱姓、葉姓、宋姓、陳姓以及吳姓男子參加摩鐵性愛趴,並由16歲的少女和33歲的賴姓女子負責提供性服務,費用為3小時7000元,每位參加的男客在進入房間前都要先繳清費用,手機也必須交出統一保管。

由於在其他人到場前,房間裡只有林男和兩名女子,他一時忍不住竟然還先「免費試車」,等到大家到齊後再開始狂歡。警方衝進現場時,發現地上到處都是用過的保險套、內衣、內褲,雖然所有人一致聲稱是參加朋友聚會,但還是全被帶回警局,訊後分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風化等罪送辦。

不過,林男和其他5名男客出庭時,皆辯稱不知道少女才16歲。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少女證稱,派對一開始她一度因為害羞不敢講話,是林男幫忙接話說出「看看這個16歲的」來炒熱氣氛,在場還有人提問「會不會出事」,除了當天遲到沒聽到這句話的吳男之外,其他人應該都知道她的真實年齡。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男一見到警員到場曾要求少女進廁所躲起來,顯然很清楚自己已經觸法,於是依意圖營利使少女性交易等罪判處4年5個月有期徒刑,另外4名男客則各判處5個月刑期,而遲到的吳男因為真的不知道少女未成年,最後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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