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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小燈泡案」王景玉更一審仍逃死 王婉諭回應了

TVBS

更新於 2020年01月21日08:13 • 發布於 2020年01月21日07:22 • 莊雅婷
「小燈泡」母親王婉諭。(圖/TVBS資料照)
「小燈泡」母親王婉諭。(圖/TVBS資料照)

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嫌犯王景玉一、二審均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儘管「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日前曾要求法官改判極刑,但今(21)日更一審宣判,仍維持一二審見解,認為王男只要服藥,就能夠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今仍判處無期徒刑,仍可上訴。對此,王婉諭和丈夫劉大經發出聯合聲明。

聲明中強調,他們從來沒有冷靜過,如同悲傷不曾停止,只是,為了更多的孩子,他們必須把憤怒悲傷,轉化成實質改革的力量。

王婉諭與劉大經的聯合聲明全文:

感謝高等法院合議庭對本案的審理。

這是困難的案件,難的不只是法律適用與解釋,還包括背後價值的取捨。

身為參與刑事程序的被害者家屬,我們不認為,本案第四次進入法院,就會讓判斷難度降低。

今日,我國司法機關認為無期徒刑較為適當,我們夫妻謹表尊重,也將仔細閱讀判決內容後,請律師做出法律上的回應。至於檢察官對於判決理由的想法,我們也期待聆聽。

在此,再次向各位關心小燈泡案的朋友說明,我們在意的,從來不只是訴訟程序裡,對被告的評價或犯行的懲罰。

更多時候,我們更希望致力於防免悲劇的再發生,並且保護更多的孩子。

我們了解到,要透過個人、家庭、社群與政府的努力,提升社會安全以及追求社會共好,才能去盡量接住一個個非行青年乃至中年人,讓此類弱凌幼的案件,可以消失於社會。

針對判決結果,我們沒有失望的情緒、也沒有血淚的控訴,然而,這絕非是我們理性冷靜。

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冷靜過,如同悲傷不曾停止,只是,為了更多的孩子,我們必須把憤怒悲傷,轉化成實質改革的力量,在每一個社會安全錯漏的環節,努力糾錯、全力改正,承諾永不止息的努力,並以此回報小燈泡給我們夫妻的愛。

再次感謝大家的關心。

王婉諭、劉大經

共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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